中共三穗县委统战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中共三穗县委统战部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 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工作,并推动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及时向县委和州委统战部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四)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五)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民族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统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和牵头人事安排,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六)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支)委、县工商联做好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八)参与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九)统一领导全县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管理对台、侨务工作,拟订全县海外统战、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调查研究,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指导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工作等,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十)统一领导民族和宗教工作,归口领导县民宗局;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社团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三穗县委统战部为行政机关单位,部门预算由1个预算单位构成,仅包括中共三穗县委统战部本级。其中三穗县党外人士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在县委统战部。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7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退休人员9名、遗属人员3人,行政编制4人、机关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2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58.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84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58.2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58.1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8.20 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 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8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11.24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11.24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58.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8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5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8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58.1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1.24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 万元。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0.6 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应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的“三公”经费。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35.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66万元,公用经费8.24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29.19万元、津贴补贴25万元、奖金24.13万元、绩效工资5.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2万元、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3万元、住房公积金9.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退休费16.76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0.87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1万元、伙食补助费1.44万元、福利费0.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不含上年结转)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1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4.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占比大于等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0%的项目有1个,主要是:春节期间县四大班子慰问三穗籍在外知名人士及家属经费3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20.75%。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情况(含上年结转)
2025年,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58.20万元。其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1.05 万元。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24万元,其中:办公费0.87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1万元、伙食补助费1.44万元、福利费0.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减少1.53万元,下降15.57%,主要原因是:应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21.5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0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 台等。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