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三穗县行政中心,邮编:556599,电话:0855-452431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主动公开。围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优化平台渠道功能、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质量,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透明度不断提高。2024年,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渠道,发布信息7000余条;办结网民留言520条;发布政策文件8个、政策解读5个;开展意见征集调查17期;制定《三穗县人民政府公报》3期;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8条;全面公开财政资金信息227条;食品监督抽检、查处等信息36条;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引进、公益性岗位招聘等招考信息100余条;政务新媒体“三穗政务”微信用户突破万人,达到10600余名,日均发布文章2篇以上,日均阅读量600余次以上;“三穗政务”微博有粉丝1200余名,日均发布推文2条以上,篇均阅读量300余次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目前,依法依规答复2件。2024年度未出现因答复不当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印发《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信息发布前的“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工作。严肃信息发布审核纪律,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未经审核不得发布,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及时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各类政策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并保持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一是明确专人专岗。安排专人负责本级政府网站(栏目)信息的收集、撰写、报送及联络等工作,对各单位报送的政务信息进行再提炼、再提升,坚持严格标准将文字简练、内容丰富、结合实际的工作动态等信息通过电子政务网和直报系统报送到省州两级人民政府网站。二是加大排查力度。加强与县委网信办、博虹多彩贵州公司的沟通对接,充分利用第三方监测技术手段,扎实开展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同时,不定期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乡镇(街道)进行督查通报,确保部门及乡镇(街道)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2024年以来,删除、修改错敏信息400余条,下发信息错情通报7期。三是强化网站监管。协调网站维护公司多彩博虹公司对政府网站进行漏洞清理工作,同时按月更换后台运行密码,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2名县政府办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具体业务,政府办各股室(中心)按职能配合提供公开材料,建立三穗政务公开微信群,及时与各单位进行沟通,督导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常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的监督机制,强化工作考核,规范开展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核,发挥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不高,统计信息、审计信息等领域信息公开不规范。二是信息公开深度与质量不足,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深入,没有涉及群众真正关心的核心问题。三是信息审核整改还有差距,网站陈年数据较多,虽然多次对各单位“三审三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但仍然存在一些公开的信息可能存在表述不清、难以理解的情况,影响了信息的可读性和实用性。四是政策文件解读不够,对政策文件理解不够透彻,解读方式相对单一。
下一步,将围绕以上问题项,对标对表抢抓时机补齐短板、做强弱项。一是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梳理和整合,确保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注重信息的可读性和实用性,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发布和解读,方便群众理解和使用。同时,持续提高解读质量,提升群众的参与率,加强对重大决策文件的政策解读,提高群众的参与率。二是加强信息审核发布。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加强风险排查常态监管,对已发布信息内容开展日常监测。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管理,按照相关工作规定,明确审核把关重点和环节,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及时报备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情况,确保工作对接顺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