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2017年城镇退役士兵考试竞争安置方案
为做好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按照历年的安置办法,设置1名工勤岗位(具体职位见《三穗县2017年城镇退役士兵考试安置岗位设置表》),面向我县2017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通过竞争考试进行安置。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经县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确认的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2017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对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三穗县民政局。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退役相关材料、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报名登记表(《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本人填写。),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民政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下午14:30—16:30《综合知识(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行文安置
经笔试合格人员,由县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安置的,由县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行文安置。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考试安置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考试安置工作人员在履行考试安置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等职责及办理其他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在安置考试过程中,由县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发布的各项考试安置信息都将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zss.gov.cn)上进行公布,公布的考试安置信息,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考试安置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考试安置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三穗县2017度城镇退伍军考试安置岗位设置表(人社局修改).xls 0855-4522073三穗县民政局
监督电话:0855-4522771三穗县纪委办公室
三穗县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
2018年 10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