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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和修订相关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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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1446017
  •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清理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和修订相关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穗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结合省、州反馈情况,经逐一核实,以下政策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情形,不符合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要求。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文件进行废止和修订:

一、决定废止的文件:

1.《关于印发<三穗县扶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穗府办发〔202124号)文件予以废止。

2.《关于印发<三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发〔201936号)文件予以废止。

二、决定修订的文件:

1.《关于印发<三穗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发〔20212号)文件。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三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修订为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林业专业合作社等,符合贷款行承贷要求的借款人

2.《关于印发<三穗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发〔202061号)文件。

二、流转收储对象:(一)流转收储主体:三穗县林业生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开公司修订为二、流转收储对象:(一)流转收储主体: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林业专业合作社等,符合贷款行承贷要求的借款人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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