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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穗县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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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6-731057
  •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穗府办发〔2026〕9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穗县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三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穗县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6月29日


三穗县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培训。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2.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对照省委、州委具体工作措施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县政府办、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3.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实现全覆盖。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政府相关部门

4.纵深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积极推进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

县发改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强化政策措施、招商引资合同协议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开展反垄断“执法护企”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

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

6.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或“一刀切”限制性措施,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

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7.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持续优化已推出的重点事项服务。严格落实省州“高效办成一件事”年度重点事项清单,结合实际探索推出本地区本部门特色事项和高频服务,推动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发挥“企业之家”作用。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8.认真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落实《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县发改局、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治、改、管、建”等任务落实,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县投促局

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建好用好民营企业问题诉求台账信息系统,完善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

县发改局、

县投促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全面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深入实施拖欠企业账款、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开展解决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专项行动。

县投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穗支局

县财政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的收集和处理机制。

县投促局

县工商联、县政府各部门

13.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强化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严格实行“扫码入企”。落实省级建立的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县司法局

县政府执法部门

三、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

(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闭环管理制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正向、逆向参考清单。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加强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应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及时入库、统一公开查询。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

16.落实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标准。编制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提高目录编制和执行质量。加强县乡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7.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对照本系统本领域公布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清单开展执法。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单位持证执法全覆盖。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执法部门

(九)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8.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应用。加强行政罚没收入异常常态化监测。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流程、执法文书。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19.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常态化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执法巡查。深入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殡葬服务违法违规收费监督检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农业农村、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深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十一)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

20.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多元化解平台,在综治中心集成“一站式”服务,实现矛盾纠纷网格闭环处置。

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矛盾纠纷化解

21.积极组织参加“和润黔家”婚调工作大比武,贯彻实施《商事调解条例》,推动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商事争议。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向商事商会、网络购物、快递物流、物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延伸。加强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

县司法局、

县妇联

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三)强化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22.深化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性化解。强化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分析和典型案例通报。

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十四)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23.完善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殡葬服务管理制度。

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4.健全落实社会救助体系,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稳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政策,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县民政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五)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

25.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依法保障平等权利、反对歧视,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进各民族共同发展。

县民宗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六)做好公共法律服务

26.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律师行业政治引领,组织县内律师开展好集中学习。推动公证网上办理,开展预约公证,对年迈、残疾等群体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加强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

(十七)加强就业权益保障

27.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县人社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动

(十八)强化示范带动

28.根据全国和贵州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安排,组织推荐申报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

(十九)加强法治宣传

29.认真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研究谋划我县“九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国家和贵州省“九五”普法规划出台后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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