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三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三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三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示,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列入《目录》的各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紧盯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期保质完成。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决策事项草案编制及送审工作的,决策承办单位须在《目录》计划完成期限届满前1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书面说明,详细阐述未能按时完成的具体理由及相关依据。
二、县司法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法定程序履行、流程规范执行等方面的业务指导,主动对接各承办单位,及时解答工作推进中的疑问,协助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推动各项决策程序依法合规、高效落实。
三、《目录》实行常态化动态管理,确因工作需要调整或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各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履行相关程序后,书面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调整。同时,列入《目录》的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承办单位一律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梳理决策事项从草案编制、程序履行到组织执行等全过程形成的各类资料,规范整理归档,做到档案齐全、分类清晰、管理规范,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目录》部署,扎实推进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三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
附 件
三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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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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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年三穗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三穗县自然资源局 |
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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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穗县创建村级林场试点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三穗县林业局 |
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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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三穗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6年6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