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穗县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各直属机构:
《三穗县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9月30日
《三穗县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起草
工作方案》
为组织好三穗县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起草工作,全面总结评估2024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认真谋划2025年全县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起草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波(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 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杰文(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 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业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金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田红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全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洪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相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费锡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察专员)
成 员:杨长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亮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吕胜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张美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费锡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亮亮、周毅、张美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报告》的起草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抽调县直各相关部门熟悉相关工作、文字功底扎实的工作人员参与《报告》起草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9月29日—9月30日,制定《报告》起草方案,提交起草领导小组,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下发。
(二)10月1日—10月13日,拟定《报告》提纲。
1.10月1日—10月8日,起草《报告》提纲初稿;
2.10月8日,召开起草小组会议,讨论完善《报告》提纲;
3.10月13日,呈报领导小组审定;收集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材料。
(三)10月13日—11月8日,起草《报告》初稿。
(四)11月11日—12月24日,征求意见、送审、定稿。
1.11月11日—11月13日,书面征求领导小组意见;
2.11月14日—11月15日,书面征求乡镇政府意见;
3.11月18日—11月20日,书面征求“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
4.11月21日—11月24日,书面征求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意见;
5.11月26日—11月28日,书面征求县四大班子意见;
6.12月2日—12月6日,书面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意见;
7.12月13日前,报县政府常务会审查;
8.12月18日前,报县政协委员会审查、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
9.12月22日前,报县委常委会审查;
10.12月24日前,修改完善按程序签发,将《报告》提交县第十八届人代会会议秘书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报告》是总结过去一年县人民政府工作经验,描绘今后一年发展蓝图的纲领性文件。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起草小组的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抽调精兵强将认真撰写好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的总结材料,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二)材料框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的总结材料格式要分二个部分进行撰写:第一部分为2024年期间工作的回顾及经验总结;第二部分为2025年的工作安排。
(三)材料内容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的总结材料是起草《报告》的重要依据,必须确保观点、事实、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科学性。总结材料要将2024年取得的重点成绩(包括取得州级以上荣誉)总结出来,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不足和难点客观地反映出来,材料中的数据时间节点为2024年度或预测到2024年底,将2025年的工作思路和重大举措概括出来,对今后工作打算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同时对2025年工作提出安排措施,为起草好《报告》打好基础。总结材料要做到观点与数据、指标相结合,内容要客观翔实,数字要准确无误,能够量化的尽量量化,用事实说话,言简意赅,重点突出。
(四)梳理民生实事。认真梳理总结好我县2024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各牵头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三穗县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责任清单》,将所承担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单项材料后分别报送。对于目前仍在建设但年内可完工的民生项目,要写明当前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推进措施和预计完成时限;对于未开工或年内不能建设完成的,要充分说明原因。要认真梳理报送2025年拟实施的民生实事,民生实事报送内容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城市建设、道路交通、水利建设、环境整治、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等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实事。涉及民生领域的单位至少报送一个以上项目。同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提出的拟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应包括项目名称、工作目标、具体内容、所需资金、项目进度安排等事项;所列民生实事要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宗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县级财政和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承受能力,确保当年建设、当年完工、当年收益。
(五)报送时间安排。请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上所涉材料于2024年10月13日前完成撰写,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连同拷贝电子版一起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县行政中心五楼505室)。(联系人:张清华、覃一洪;联系电话:0855-453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