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为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通过典型案例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三穗县应急管理局公布6起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一:三穗县应急管理局对任某烟花爆竹专卖店超量储存烟花爆竹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烟花爆竹、专卖店、超量储存
【基本案情】根据《三穗县八弓镇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三穗县任某烟花爆竹店存在安全隐患的函》(弓府函〔2025〕56号)反馈的问题,2025年9月3日,三穗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对任某烟花爆竹店进行了问题核实,经现场清点其存储的各类烟花爆竹数量共计633件。而该专卖店零售许可证上载明的储存限量为300件,存在超量存储经营行为。
【办理结果】执法机关认为任某烟花爆竹专卖店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处人民币4000元(肆仟元整)罚款。
案例二:三穗县某酒店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案
【关键词】电梯 未经检验使用
【基本案情】2025年9月16日,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三穗县某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2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未经监督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投入使用。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构成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三穗县某公司在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擅自施工案
【关键词】建筑施工 擅自施工
【基本案情】2024年7月2日,三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到三穗县某公司了解施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无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擅自施工。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办理结果】三穗县某公司在无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应予处罚。三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责令三穗县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三穗县交通运输局查处某公司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案
【关键词】客运包车 招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
【基本案情】2025年10月19日,三穗县交通运输局通过高速出口监控设备拍摄到某公司贵HTXXX车辆涉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的线索。经调查核实,某公司贵HTXXX车辆于2025年10月19日到三穗县高速南站,载客6人,包车合同中未体现在三穗县境内核定站点配客,构成招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的违法行为。
【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某公司构成招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的违法行为属实。其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应予处罚。三穗县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的规定,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和裁量基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作出责令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候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关键词】网约车、无证营运
【基本案情】2025年10月09日,候某驾驶贵HWXXX 号私家车,自 2025年06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在三穗县境内,使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平台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产生订单 200 多单,产生金额为 3000 多元。构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办理结果】三穗县交通运输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的规定,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和裁量基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候某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六:三穗县交通运输局查处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关键词】交通运输 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基本案情】当事人汪某于2025年3月13日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贵H4XXXX在翁洞至毕节公路K110+717米经白崇村路段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汪某于2025年3月13日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贵H4XXXX在翁洞至毕节公路K110+717米经白崇村路段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成立、证据充分。对当事人汪某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处罚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来源:三穗县应急管理局
编辑/ 一审:邰萍
二审:吴子勇
三审:陈守仲
核发:吴遵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