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2024年10月26日,本局从车牌为津F1F859的货车上查获一批来源不明的牛副4700kg,以上物品查获现场无货主,承运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且称不知货主是谁,现场也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在我局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关材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请上述财物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到本局认领上述财物、接受调查、主张相关权利。逾期无人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的,本局将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龙安邦,联系电话:0855-452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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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