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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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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888825
  • 信息分类: 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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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三穗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三穗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30日)

根据三穗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104个,比2018年末增加925个,增长78.5%;产业活动单位2587个,比2018年末增加924个,增长55.6%(详见表2-1

2-1 单位户数

指标名称

单位数(个)

占比

一、法人单位

2104

100.0%

企业法人

1565

74.4%

机关、事业法人

221

10.5%

社会团体

32

1.5%

其他法人

286

13.6%

二、产业活动单位

2587

100.0%

第二产业

543

21.0%

第三产业

2044

79.0%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400个,占19.0%租赁和商务服务363个,占17.3%制造业331个,占15.7%。(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法人单位

数量(个)

比重

合计

2104

100%

农、林、牧、渔业

27

1.3%

采矿业

10

0.5%

制造业

331

15.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

0.4%

建筑业

171

8.1%

批发和零售业

400

19.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6

2.2%

住宿和餐饮业

57

2.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

1.4%

金融业

3

0.1%

房地产业

85

4.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63

17.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4

2.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

0.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1

3.9%

教育

85

4.0%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

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7

2.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73

13.0%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3197,比2018年末增加4836,增长26.3%,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0679。第二产业从业人员8052,比2018年末增加2719,增长50.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5145,比2018年末增加2117,增长16.2%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4306,占18.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3754,占16.2%;建筑3454,占14.9%(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23197

10679

农、林、牧、渔业*

256

161

采矿业

57

8

制造业

4306

249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9

78

建筑业

3454

706

批发和零售业

1235

60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96

173

住宿和餐饮业

351

24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4

41

金融业

171

61

房地产业

713

32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95

39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02

10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05

42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87

222

教育

3319

204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954

130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3

1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754

118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含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数据。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63461.27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291925.27万元,增长14.1%。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82730.48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247380.48万元,增长105.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80730.79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44544.79万元,增长2.4%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84866.51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84151.51万元,增长7.7%。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05900.65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186860.65万元,增长157.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78965.86万元,比2018年末减少102709.14万元下降10.5%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36196.91万元,比2018增加246068.91万元,增长84.8%。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320544.9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83770.9万元,增长35.4%;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15652.01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162298.01万元,增长304.2%(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合 计

2363461.27

1184866.51

536196.91

农、林、牧、渔业*

7442.42

1673.02

5063.25

采矿业

1894.57

1364.73

1620.57

制造业

215207.2

124328.09

169717.4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5220.88

36137.9

9330.75

建筑业

210407.83

144069.93

139876.14

批发和零售业

74607.10

49776.64

73906.1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94079.02

451272.87

45667.95

住宿和餐饮业

9574.34

4227.61

6399.4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35.32

578.50

2493.21

金融业

10775.80

1252.60

164.90

房地产业

32723.06

27447.12

9543.8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6119.14

198278.54

55946.6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812.89

3502.97

3128.1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955.56

1784.84

2938.6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641.91

1220.25

5321.90

教育

98991.56

2928.73

2040.98

卫生和社会工作

77355.03

22915.05

562.3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803.14

1966.22

2474.6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30614.50

110140.90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含铁路数据。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金融业不含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负责普查的系统内金融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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