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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三穗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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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分类: 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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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三穗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三穗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23〕6号)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穗府发〔2023〕3号)要求,三穗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普办)组织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对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普查。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

在贵州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黔东南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县两百余名普查人员两年的艰辛努力,三穗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五经普工作,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作出指示,分管领导具体部署推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统计局等21个部门主要领导和11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穗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穗府发〔2023〕3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由统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统计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五经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五经普工作。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将经济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各级普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支持配合、认真履职尽责,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3年下半年,全县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地毯式”清查,各登记注册主管部门支持配合提供相关基础资料,为全面摸清经营主体、建立普查底册打下坚实基础。2024年1月至4月,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客观反映了全县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

三、科学规范实施

三穗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州经普办的统一部署,严格遵照国家普查方案,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编制我县实施方案,强化普查规范性。此次普查,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内容大幅增加,信息化技术在普查中广泛运用。普查全过程,严格规范入户流程、问询内容,扎实开展审核验收、实地复核,认真抓好数据处理、风险防范。在州经普办精心指导下,我县经济普查各阶段任务按时完成、规范有序实施。

四、确保数据质量

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数出有据,在黔东南州统计局、州经普办指导下,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对普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普查人员专业水准、业务水平。守牢数据质量底线,按照贵州省全过程数据质量管控办法、数据处理规范等文件,压实数据质量责任,牢牢守住普查数据采集关、审核关、分析关,对发现的问题全面进行实地复核。县级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自查,配合上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104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贵州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78.5%;从业人员23197人,增长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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