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李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三穗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 莉同志任三穗县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才敏同志任三穗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龙向启同志任三穗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安明同志不再担任三穗县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杨永文同志不再担任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4年11月26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三穗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 莉同志任三穗县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才敏同志任三穗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龙向启同志任三穗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安明同志不再担任三穗县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杨永文同志不再担任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