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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信访投诉办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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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8-06906
  • 信息分类: 中央环保督察贵州整改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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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三穗县信访投诉办理表

填报单位:三穗县人民政府(第十二批2018年 11 21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区、县)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520000201811150019

三穗县工业园区没有将相应的企业迁入,园区没有建成稳定运行的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屠宰场污染严重;千里山鸭产业水、大气污染。

三穗县

水、大气

一、到场时间:

(一)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县迎检办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王思红召集县环保局等部门对信访反映内容进行梳理分析,明确了信访件各小项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初步安排。

(二)2018年11月16日上午11:00,三穗县政法委书记黄置民在信访交办单上批示“各牵头单位及时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三)11月16日,县长付乐欣在《关于转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任务的通知》(黔东南州环督办转〔2018〕15号)上批示:“同拟,请思红同志阅办”;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信访案件交办单》上作出批示:“高度重视,务必照单全收。请思红同志牵头做好责任分解,各相关责任县领导、责任单位及时现场核实妥处,限时整改到位”。

(四)2018年11月16日下午14:00,受县政府付乐欣县长委托,三穗县分管环保工作副县长王思红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问题交办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置民,副县长姜昌明、三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道航及问题整改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对信访案件交办的1件4个问题按工作职责作了具体安排,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人。

(五)三穗县县委书记黄瑜在《关于转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任务的通知》(黔东南州环督办转〔2018〕15号)上批示“请思红、昌明、道航及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抓紧整改,按照时间要求做细、做好并上报”。

二、现场核实情况

(一)三穗县工业园区没有将相应的企业迁入

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于2012年8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首期开发建设面积9.2平方公里,起步期面积3平方公里。按照“区城一体、产城互动、联动发展”的思路,围绕打造黔东创业创新基地、黔东产业承接基地、黔东大健康产业示范基地三大基地,将开发区按“一区六园”(食品园、轻工园、建材与制造园、物流园、高新技术及返乡创业园)进行规划建设,以轻工、食品、制造为主导产业。同时,将开发区与高铁新区、老城区进行同步规划、整体推进,确保“三区”规划相互衔接,推动“三区联动”发展。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三穗经济开发区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按照产业布局选择落户相应企业,同时县人民政府出台了《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管理办法》(穗府发〔2018〕6号)文件,设置了绿色“门槛”,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杜绝产品档次低下、技术水平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进区建设。三穗县工信局对照在三穗县注册成立的工业企业名单,筛选出工业园区外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8家,有7家是园区建立前就存在,剩余1家(三穗县金城建材有限公司)是园区建立后成立,但建在园区之外,该企业拟将迁入园区内。于2018年11月17日组织人员对筛选出的8家企业进行现场核实,有5家符合三穗县园区定位,3家不符合园区定位(三穗县屠宰场、三穗县多孔节能砖厂、三穗县闽兴节能砖厂)。符合园区定位的5家企业是在工业园区成立之前就存在的,且有3家不在县城的规划区,虽未迁入园区但是符合相关规定。反映核实结果:该举报问题属实。

(二)园区没有建成稳定运行的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

1.现场情况:2018年11月16日下午16时,三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道航召集三穗县环保、三穗县工信局、三穗县水务局相关人员召开会议,成立核实整改工作小组,对信访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实。(1)经核实资料开发区先后共铺设污水管网14.3千米。(2)对开发区已建成正常投产的30家企业进行逐一排查,贵州鼎盛服饰有限公司、三穗康鼎和洗涤消毒服务中心两家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量为580吨/天,其余28家企业排放的生活废水量为40吨/天,主要排放物为COD、NH3-N,企业都是经过预处理后,排入三穗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再次处理。(3)根据三穗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批复文号:黔环函〔2018〕341号)中分析:“经济开发区入驻企业都是轻工制造业,污水产生量小,(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按排水分区分别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穗县清穗污水处理厂。根据调查并核实,所有企业废水均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进入三穗县清穗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4)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14年建设完成;并于2018年3月28日通过省、州工信部门现场核实通过验收。

2.反映核实结果: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三)定点屠宰场污染严重

1.现场情况:2018年11月16日下午5:30,三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姜昌明组织三穗县农业局、三穗县环保局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三穗县定点屠宰场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2014年取得环评批复(穗环复表〔2014〕7号),2016年9月30日通过验收备案(试备案号为:522624——2016—29)。(1)环境空气环评要求:①屠宰间、牲畜圈:要求为定期清洗牲畜圈,当天生产结束及时冲洗屠宰间,堆粪间及内脏杂物存放间定期喷洒药剂除臭;②灶台烟气:要求停止燃煤锅炉的使用,安装电锅炉。现场核实情况:①屠宰间一日一清扫一消毒除臭,消毒有记录台帐;②内脏杂物每天清理处置;③2016年已将煤锅炉改成电锅炉。(2)水环境环评要求:生产及生活污水要求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50m³/d,经消毒后排入东南侧的沟渠最终流入邛水河。现场核实情况:建有污水预处理系统且设备运行中,有运行台帐记录,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三穗县清穗污水处理厂处理。(3)声环境环评要求:牲畜鸣叫声:要求西南侧、南侧增加围墙高度,并使用吸音消声材料。厂区周围种植高大乔木和花草以减少噪声传播。现场核实情况:以电麻方式宰杀,规定生猪屠宰时间为凌晨5:00后,调整卸猪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0:00,建有围墙,周围自然生长有松杉等乔木、灌木及花草;组织专人分时段在2个居民点开展噪音监测,2个居民点监测结果为44.5分贝和43.3分贝,未超过噪音环境污染指标值。(4)固体废物环评要求:①生活垃圾:要求在办公区设置垃圾桶一个。②生产固废:要求粪便经消毒发酵处理后供给当地村民作农家肥使用;污泥要求统一收集送往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内脏杂物、病死畜禽要求由卫生、防疫管理等部门指定处置。现场核实情况:①办公区设置有垃圾桶;②待宰圈内用锯木面铺垫、3—4天清理一次,圈内垫料及屠宰粪便周边村民作农家肥种植果树及蔬菜使用,不排放;③内脏杂物、病死畜禽在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管下采取无害化深埋处理。

2.反映核实结果: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四)千里山鸭产业水、大气污染

1.现场情况:2018年11月17日上午8:00,三穗县工业局、三穗县环保局工作组到现场核实。贵州省千里山公司于2013年7月获得黔东南州环保局出具《关于对〈贵州千里山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屠宰500万羽三穗鸭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东南州环评复〔2013〕13号)。(1)水污染防治环评要求: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隔油+厌氧+接触氧化法,处理规模为400立方米每天)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脱盐废水和锅炉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均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三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核实情况: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系统且设备运行中,建有化粪池、沉淀池,处理后污水排放系统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2)大气污染防治环评要求:燃煤锅炉废气经双碱湿法脱硫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30米烟囱排放;熟食加工车间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烟道高空排放;对生产车间进行喷洒化学除臭剂除臭。现场核实情况:燃煤锅炉进行了改造,燃煤锅炉已改为生物颗粒为燃烧原料(生物质颗粒为可再生资源,能降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减少污染),锅炉烟气经水雾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30米烟囱排放;熟食加工车间尾气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烟囱排放;企业生产车间生产期每天进行2次除臭消毒。

2.反映核实结果: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整改措施:三穗县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园区产业布局对符合园区定位的新进企业引导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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