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惠企利民政策
一、压缩项目环评审批时限
压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时限,环评报告书由法定的60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报告表由法定的30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均不含法定公示期),辐射安全许可、入河排污口审批等许可事项均压缩审批时间50%及以上。
二、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管理制度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精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环评豁免管理建设项目清单〉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清单〉的通知》(黔环通〔2020〕27号),我局同步制定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环通〔2020〕21号)。
对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中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范围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如仍需办理,可自行在网上登记);对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中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的项目,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件,经拟审批前公示后,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