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教育扶贫政策
享受对象: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就读本、专科(高职)的子女(以下简称“农村贫困学生”)。
资助项目:
(一) 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和普通高中实施“两助三免”: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年;
2.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3.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4.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5.免学费,中职标准为2000元/生﹒年,普通高中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免费。
(二)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实施“两助一免”: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档3500元/生﹒年、二档3000元/生﹒年、三档2500元/生﹒年;
3.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 (高职)3500元/生﹒年。
资助标准达到或超过学校收费标准的即为免费,未达到学校收费标准的即为补助。农村贫困生已享受政府、学校组织提供的相同资助项目的,不应再重复享受相应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如免费师范生、免费定向生等不应重复享受免(补)学费等资助项目。
办理流程: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开设“绿色通道”,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障碍入学就读,资助对象认定等相关手续待入学后逐步完善。
(一)省内学校:在省内学校就读的我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仍在当期学段就读并在上一学年已享受过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入学报到时直接按规定标准免费入学;新生在入学报到时不再提交《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对登记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学校均按规定标准暂不收取学费等费用,待资助对象经扶贫部门审定确认后予以资助。
(二)省外学校:在省外学校就读的我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按《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黔教助发〔2017〕92号)规定执行,学生上报认证材料时不再提交《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认定工作由生源地县级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同级扶贫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