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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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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8-08143
  • 信息分类: 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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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林业扶贫

1.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林下经济)

享受对象:从事林副产品加工、花卉苗木培育和林下种养殖等各类林业经济组织。

享受标准:10--20万元/年。

申办流程:按项目申报程序申报。

2. 政策性森林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林场、专业合作社、大户和所有林农。

享受标准:(1)公益林补贴:中央、省、市、县全额补贴。(2)商品林补贴:中央、省、市、县补贴85%。

申办流程:由保险公司与参保对象签订投保协议后,由财政逐级申报。

3.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享受对象:退耕还林农户。

享受标准:1500元/亩(其中:造林和种苗补助300元、退耕农户直补资金1200元)。

申办流程:征求农民意愿→将符合政策的25度以上坡耕地纳入规划范围→开展分户丈量→张榜公示→合同签订→整地造林→检查验收→登记造册→5年内分三次下达补助资金。

4.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地方公益林管护

享受对象:天然林保护工程承担地方公益林管护的集体或个人。

享受标准:3元/亩/年(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关设施建设和设购置费等)。

申办流程:村委会推荐→乡镇审核→县林业局审批→签订管护协议→直接兑现给管护人员。

5.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

享受对象: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承担公益林建设的单位或个人。

享受标准:人工造林500元/亩,封山育林100元/亩。

申办流程:列入年度公益林建设计划→县林业局组织进行作业设计→单位或个人组织施工→县林业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直接兑现给承担公益林建设的单位或个人。

6.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

享受对象:亏损或微利、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差、以培育和保护生态公益林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

享受标准:根据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和科技推广及培训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项目建设标准,按照现行市场价格标准核定。

申办流程:符合条件的国有林场提交项目建议书,并逐级报送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筛选并审核后,按照当年国家下达的扶贫资金投资计划将任务分解至有关国有林场→有关国有林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国有林场收到批复后按《贵州省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立即开始组织项目实施,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等程序。

7.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享受对象: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

享受标准:权属为国有的每年每亩8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7.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或个人的每年每亩1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申办流程: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向省财政厅、省林业厅提出资金申请→省林业厅汇总并会同省财政厅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报送资金申请文件→财政部下达补偿资金→省林业厅联合省财政厅分解下达补偿资金到县→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区划界定的公益林,落实管护责任,根据管护责任落实情况兑现补偿资金。

8.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享受对象:地方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

享受标准:每年每亩8元,由省、市、县三级按4:3:3的比例安排资金。

申办流程: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向省财政厅、林业厅提出资金申请→省林业厅联合省财政厅审核并分解下达补偿资金到县→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区划界定的公益林,落实管护责任,根据管护责任落实情况兑现补偿资金。

9.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

享受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入选在聘的生态护林员。

享受标准:每人每年1万元的购买劳务服务补助标准。

申办流程:乡(镇)政府责成乡(镇)林业工作站(或相关管理机构)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所在乡(镇)林业工作站书面申请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分配名额的150%提出拟选聘人员→乡(镇)政府组织行政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乡(镇)林业工作站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能力等进行考察→乡(镇)政府组成评审组评定。本着“脱贫、择优、公开、公平”的原则,并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对拟选聘的护林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正式的护林员名单,并报请县林业局审核→乡(镇)政府对选聘的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 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选聘人员,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乡(镇)政府与选聘的护林员签订承包协议,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可对聘用护林员情况进行检查。公示后经查实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条件的应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初选的护林员中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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