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检察院多措并举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公益诉讼试点以来,三穗县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突出重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已获法院判决支持1件,1件正在审理当中。督促清理污染河道0.3公里,涉及水域面积3.5亩,清理生活垃圾6吨,督促恢复耕地3.7亩、林地33.56亩,铺设排污管道120米,整治排污企业2个,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试点工作以来,该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该院党组多次专题听取和研究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并纳入“一把手”工程进行安排部署和抓落实,认真组织学习授权决定、试点方案、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将试点工作摆在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切实增强开展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准确把握试点范围,严格提起诉讼标准,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主动汇报,争取大力支持,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离不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作为基层院积极主动向县四大班子汇报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及进展情况,大力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2016年11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在该院呈报的《关于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情况报告》上批示:“公益诉讼是一项新的法律实践,希望检察院积极探索,依法推进。”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主动出击摸排,畅通线索来源渠道,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方面,逐案跟踪排查、核实2015年以来生态环保、督促起诉等专项行动中发出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违法和怠于履职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进行梳理建档,从中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另一方面,制定了试点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形成内部密切协作机制,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同时,采取主动出击、深入行政执法一线,通过实地查看、调取执法数据等方式有效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增强线索自主发现能力。试点以来,内设主要业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7件,占15.22%;通过专项行动发现线索7件,占15.22%;主动出击摸排发现线索32件,占69.56%。
四是突出重点热点,回应公众关切,积极稳妥推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该院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摸排线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回应公众日益迫切的环境资源保护关切。如县城原家禽交易及宰杀市场位于河流上游,家禽交易及宰杀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废渣随意倾倒和堆放,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对此,该院经深入调查后向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该局接到检察建议后予以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现场倾倒、堆放的大量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派专人进行环境卫生管理,同时启动市场搬迁工作,新建了两个规范性家禽交易及宰杀市场并已投入使用,从根本上解决了家禽交易市场长期存在的环境难题,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受到群众好评。(樊必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