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三穗县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三穗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三穗县水务局联系(地址:三穗县八弓镇灵山北路109号,邮编:556599,电话:0855-45223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19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共计92条。其中水务信息86条,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4条,通知公告2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办理,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水利业务系统融合。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有序开展,我局确立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就是通过优化和完善政务环境,达到机关干部思想观念进一步更新,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调动,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先后多次召开局务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机关考勤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民主科学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我局按照要求,在局办公楼显要的地方公布了行政职能和执法范围。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实行全部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部分。对外公开内容包括我局各站股室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理业务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对内公开内容包括我局的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考勤等。我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教育干部“不因事小而不为”“不因事多而慢为,不因事杂而乱为”“该办就办,办就办好”。紧紧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强调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形式的多样性。采取了上网、印发资料、借助媒体发布等形式公开政务。同时,设立水资源宣传专栏、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以发放资料的形式向外大力宣传,取得了积极的宣传效果,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意识法律意识普遍提高。
(四)平台建设。目前,我局的政务公开渠道主要依托三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ss.gov.cn)和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明确2名干部职工负责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各项办事流程,同时全面完善了对内对外公开目录,并报送上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五)监督保障。为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行政许可事项分配到各站股室办理。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由局党风廉政室负责监督指导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另为加强我局的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先后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预先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期办理制,明确办事时限、办事质量和办事纪律,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决策过程和办事结果,做到有诺必履;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程序制度。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明确对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的工作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相关要求给予公开或答复所需信息。四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公开政务信息前,由履行公开职责的相关站股室对政务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本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五是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 |
14 |
2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68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在更新总量、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加大信息更新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坚持领导督查,力求更新的政务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完整。二是挖掘信息资源,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努力推进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