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三穗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三穗县司法局联系((地址:三穗县八弓镇行政中心政协楼一楼司法局,邮编:556599,电话:0855-452260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三穗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完善公开标准规范,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推进政务阳光透明,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建设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结合工作职责,2019年,县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其中:工作动态80条,事项清单23项),公证、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各项制度、流程都进行了公开。
(二)依法申请公开。2019年,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提高司法行政公开透明化水平。加强执法监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领域规范性文件公开范围和力度。围绕推动服务民营企业、优化法治营造环境等方面,整合公开资源、细化公开举措。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公开工作,助力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创新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及时归集,进一步完善全省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查询平台功能。二是按照《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州相关文件精神,拟定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机制,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事项和内容。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我县目前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共清理出减证便民证明保留事项110项,减证便民取消证明事项26项,并予以公示。
(四)优化公开平台。一是利用多彩贵州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法制网、黔东南新闻网、县政府官网、等多种媒体公开。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海报、横幅等方式公开。三是加强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用好“三穗司法”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四是积极开展多样化主题活动。认真做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服务工作,鼓励群众在线分享办事经验,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共享和监督。
(五)健全监督保障。县司法及下属各单位作为政务公开的主体,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将对外对内逐项适时公开。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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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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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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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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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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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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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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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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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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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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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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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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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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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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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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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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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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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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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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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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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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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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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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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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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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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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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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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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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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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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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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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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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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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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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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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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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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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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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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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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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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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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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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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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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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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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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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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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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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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7 |
1 |
0 |
0 |
8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对照新《条例》规定要求,本机关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方面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性、全面性以及群众知晓率还需要提高;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及推广应用力度还需要加大等。下一步,我们将在进一步固化标准化规范成果,健全完善公开制度,努力从工作机制、程序方式、办理时限等方面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一是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的氛围,切实增强各级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细化各项目标要求、重点公开内容、投诉处理程序。四是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