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三穗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三穗县行政中心,邮编:556599,电话:0855-45243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三穗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主动公开。2023年,三穗县通过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渠道,发布信息7000余条;办结网民留言44条;发布政策文件15个、政策解读9个;开展意见征集调查22期;印发《三穗县人民政府公报》3期;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23条;全面公开财政资金信息225条;及时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采购信息46条;食品监督抽检、查处等信息32条;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引进、公益性岗位招聘等招考信息90余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5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53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统计数据等方面。目前,依法依规答复46件,因申请事项不符合依申请答复范围作出不予处理答复7件,(均已全部做好当事人线下解释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围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与民生、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实效,加强“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二是持续深化政策解读。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优化解读材料审核发布流程,发挥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作用,带头解读政策,通过图表图解、音视频或动漫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解读,切实提高解读材料质量。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按照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信息发布审核严防舆情风险的通知》,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落实审核发布责任,强化“三审三校”制度,特别是对涉及政府债务、工资补贴、财政收支、统计数据、网络借贷、特殊困难群体、“茅台”、房地产两拖欠等重点领域敏感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不发生舆情。四是建强政务公开机构和队伍。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县领导,配齐配好工作队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平台建设。一是明确专人专岗。安排专人负责本级政府网站(栏目)信息的收集、撰写、报送及联络等工作,对各单位报送的政务信息进行再提炼、再提升,坚持严格标准将文字简练、内容丰富、结合实际的工作动态等信息通过电子政务网和直报系统报送到省州两级人民政府网站。二是加大排查力度。加强与县委网信办、博虹多彩贵州公司的沟通对接,充分利用第三方监测技术手段,扎实开展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同时,不定期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乡镇(街道)进行督查通报,确保部门及乡镇(街道)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2023年以来,删除、修改错敏信息300余条,下发信息错情通报15期。三是强化网站监管。协调网站维护公司多彩博虹公司对政府网站进行漏洞清理工作,同时按月更换后台运行密码,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明确2名县政府办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具体业务,建立三穗政务公开微信群,及时与各单位进行沟通,督导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直部门2023年度目标考核,由县政府办牵头实施考核,充分调动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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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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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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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3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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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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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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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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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1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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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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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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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7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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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2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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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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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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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9.1076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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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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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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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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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2 |
15 |
6 |
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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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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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5 |
15 |
6 |
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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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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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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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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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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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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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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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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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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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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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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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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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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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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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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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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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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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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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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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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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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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2 |
15 |
6 |
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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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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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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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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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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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审核整改还有差距,网站陈年数据较多,虽组织人员围绕错别字、涉政表述错误、涉敏信息等开展多轮纠错,但存在整改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三是政务新媒体运维有待提升,个别单位对政务新媒体的运维把关不严,发布的稿件出现错别字等情况;发布信息滞后,存在被动更新情况。四是政策文件解读不够,对政策文件理解不够透彻,解读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解读方式相对单一。
下一步,将围绕以上问题项,对标对表抢抓时机补齐短板、做强弱项。一是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围绕业务工作实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政策法规、财政资金、重大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大攻坚战等人民群众热切关心等信息。对各单位制定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持续提高解读质量,提升群众的参与率,加强对重大决策文件的政策解读,提高群众的参与率。二是加强信息审核发布。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加强风险排查常态监管,对已发布信息内容开展日常监测。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管理,按照相关工作规定,明确审核把关重点和环节,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大对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的监管力度,继续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僵尸”“睡眠”账号的清理排查,坚决杜绝未经报备或审批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2024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政务公开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