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财政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系统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党内法规。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
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二)个性普法内容
财政核心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财政监督与执法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
国有资产管理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
非税收入与票据管理类:《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
政府采购配套规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
其他相关法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内部对象:局全体干部职工。
外部对象:各预算单位及财会人员;县属国有企业;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预算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对财政法律法规知晓度、认同度大幅提高,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社会公众对财政法治建设关注度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营造支持财政工作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工作计划
(一)制定普法工作规划与方案
制定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责任部门: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4月底前)
(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财政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学法研讨。(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年度述职中体现述法内容。(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三)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通过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财政领域法律法规。(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依托“法宣在线”等平台,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线上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集体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财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责任部门: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四)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普法
组织全县各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解读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领域法律法规。(责任部门:预算国库股、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到预算部门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政策培训。(责任部门: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国有资本运营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五)重要节点集中普法宣传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等宣传。(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26年4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重点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责任部门: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6年6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宪法及财政法律法规宣传。(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六)创新普法形式与载体建设
充分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平台开展普法宣传。(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通过宣传栏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结合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等开展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