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的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支部改选情况;
3.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4.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6.上级组织和本单位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公开的形式
1.公开有关会议、情况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2.公开主要以开设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的责任
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不按规定执行党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四、公开的监督
(一)成立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公开全程监督。公开监督小组的权利:督促本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内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公开监督小组的义务: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单位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本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公开登记簿》,及时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如实登记,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