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芳 ,因保管不善,将 三穗国用(2010)第23-047号、穗房权三穗字第201000653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秀芳
2025年6月23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秀芳).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