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024
经初步审定,我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 2025 年 7 月 7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电话):0855—4577067
序号 |
权利人 |
登记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亩) |
用途 |
备注 | ||
土地 |
房屋建筑 |
林地 | |||||||
1 |
刘太权 |
首次登记(林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 |
三穗县滚马乡岔河村马朝组“小沟” |
522624200005JE00010W00000000 |
/ |
/ |
53.7950 |
林地 |
三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