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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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对城市进行管理,对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

(二)依照《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对城市绿化进行管理,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

(三)依照《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对违反能源管理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

(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履行国家、省、州、县公布的城市管理类的行政管理事项。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