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2949430 | 成文日期 | 2022-08-02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2-08-02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三穗县各部门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为做好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拟定三穗县各部门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引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纳入“八五”普法讲师团宣讲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主要内容,举办2022年三穗县“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教科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3.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网推送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讲视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突出服务大局普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法治的意识和水平,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州生态环境局三穗分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5.突出宪法宣传,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推动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纳入干部日常学习培训计划。加强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扎实抓好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开展礼敬宪法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教科局、团县委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6.聚焦民法典宣传,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用好省州县三级民法典百人宣讲团队伍,继续开展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推进民法典实施。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7.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积极参加国家安全教育专题知识竞赛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8.着眼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围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结合重要时节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防治家庭暴力、消防安全等领域,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9.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突出重点对象普法,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10.按照中央部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完善制度保障,推动实践养成,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11.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坚持把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党委常委会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落实贵州省部门“订单式”学法考试机制,在以往共性学法考试基础上突出针对性,强化行业部门个性学法,分类组织学习统计法、会计法、教育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行业性法律,根据省普法办分类制定学法清单和考试题库进行学习和考试。将国家工作人员落实旁听庭审制度情况纳入在线学法考试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12.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加强监督考核,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开展道德与法治课教师的轮训,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深入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织模拟法庭、法治成人礼等活动。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责任单位:县级政法部门、各中小学、团县委、各乡镇(街道)
13.深入引导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社区矫正对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
牵头单位:县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4.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突出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
15.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鼓励、支持、引导企业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6.深化“法律进网络”,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7.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根据省州法治乡村建设考核指标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命名管理办法,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18.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格局。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9.宣传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加强农村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
20.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将创建率逐年提升纳入法治三穗建设关键性和结果性指标内容,推动创建质量和数量同比上升,暂无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款场乡和良上镇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现全县各乡镇创建全覆盖。开展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1.贯彻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制定三穗县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和遴选认定。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命名,建设模范守法家庭,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2.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治服务专员”制度,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载体平台,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好2022年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突出法治融合发展,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23.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即将出台的《贵州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宪法、民法典、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阵地。加强国家级、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动态管理工作,开展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教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24.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宣传、传承,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
25.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法律进企业”,开展首批贵州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命名活动,加强对企业法治文化创建的交流指导,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县工会、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
26.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网络、新媒体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用好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和凯里法治云平台,推广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络平台的信息应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创作微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 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
27.注重结合民族地区语言习惯、风土人情、文化背景等地方特色,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过程中开展双语普法,大力推广“民歌”“山歌”普法等形式,加强优秀民族文化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民宗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良上镇、台烈镇
一审:吴玉霜
二审:杨胜华
三审:姚茂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