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县内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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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1522147 成文日期 2021-09-24
文号 发布时间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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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三穗县县内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1.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县内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中的以下六类贵州籍毕业生:

(1)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5)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6)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2.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县内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中的以下两类外省籍毕业生: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补贴。

(三)办理流程

    中等职业学校(下简称学校)代为办理。学校对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就业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等部门核实→县就业局公示无异议→报县财政部门核拨资金到学校→学校通过银行发放到毕业生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