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农业农村局 三穗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三穗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穗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穗县农业农村局 三穗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8日
三穗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2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州决策,以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结合国家“藏粮于地”战略部署,着力保护耕地地力,提高种粮积极性。支持农村产业革命发展,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调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二)基本原则。
1.把握重点。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2.合理分配。以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面积为分配依据下拨资金,保障合理合法耕地均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3.公开透明。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4.精准高效。加大补贴农户核准力度,规范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安全、高效。
二、实施内容
(一)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二)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和移民搬迁农户的合法权益。
(三)补贴依据。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
(四)不予补贴情形。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2.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3.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
4.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五)补贴标准。2023年补贴发放标准为45.18元/亩。
(六)补贴方式。2023年,我县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三、时间安排
(一)基础数据核实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组织各村核实补贴对象的身份信息、补贴面积、银行账户及开户行等基础数据,对4种不予补贴的类型严格核实、及时进行清理,并填写《三穗县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集中统发清册》。
(二)补贴造册公示阶段(4月6日至4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公示,村级公示不少于7天,乡镇级公示不少于5天,并将两榜公示图片留影存档。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的《三穗县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集中统发清册》的纸质版材料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集中统发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提交补贴发放清册,同时,将发放所需材料推送至“一卡通”集中统发系统,县级财政局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集中统发系统将补贴数据推送至代发银行发放到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变更注销登记、承包数据管理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按年度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更新的承包数据。
(二)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做好资金发放和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复核督查,做好基础数据审核等工作。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基层干部培训,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册、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发布补贴政策信息,做到家喻户晓。县、乡、村设置工作咨询平台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农户的咨询,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明确信访问题责任人,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四)强化公开公示。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两级张榜公示制度,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留影像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发放方式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
(五)强化督促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与农户认定是否规范,补贴清册是否公开,补贴程序是否完善,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确保补贴资金补到实处,补出效益。
(六)强化责任追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稳定粮食生产和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中,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三穗县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集中统发清册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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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集中统发清册 | ||||||||||||
(2023年度) | ||||||||||||
编制单位: |
编制日期:年月日 |
单位:亩、元 | ||||||||||
序号 |
承包方编码 |
承包方姓名 |
证件号码 |
确权面积 |
补贴面积 |
补贴金额(45.18元/亩) |
持卡人姓名 |
持卡人 |
持卡人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家庭住址 (**乡(镇)**村)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