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三种模式推进土地流转助力农业规模经营(第17期).doc
近年来,三穗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多举措推进农村土地向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集中,助力农业规模经营。目前,全县共流转土地2.25万亩,其中:200亩以上坝区流转土地1.72万亩,占坝区耕地面积64.7%。全县土地流转主要呈现三种模式。
一是整坝流转模式。紧盯200亩以上坝区土地流转,鼓励支持200亩以上坝区农户将坝区土地流转给村委会,村委会再将整坝流转的土地交由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建立“公司(合作社)+村委会+农户”流转模式。公司(合作社)负责规划+管理。签订流转协议后,公司(合作社)根据产业规划,整理流转土地,引入市场资本合作发展产业。村委会负责流转+服务。由农户将坝区土地流转村委会,村委会再与企业签订流转合同,为市场主体提供土地流转服务、劳务服务和环境保障服务。农户负责土地+劳务。农户将土地流转后,在村委会的统一安排下到公司进行务工。如:长吉镇贵秧村四寨坝将500亩土地整坝流转给富源精品水果合作社发展葡萄种植,建成精品水果农业示范园区。长吉镇赤瓦村将赤瓦坝712亩土地整坝流转给浙江省缙云县农业公司发展茭白产业。
二是股份入股模式。引导农户以“土地变股权,农户变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模式流转土地。鼓励农民群众将土地通过流转的形式入股到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明确流转期限和入股分红比例,每年从经营主体获取分红。如台烈镇颇洞村按此模式共流转土地1000余亩,建成以种植蓝莓、蔬菜、花卉为主的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三是经营主体流转模式。以农村规模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主要组织形式,直接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目前,全县发展规模经营大户155家、家庭农场158家、农民合作社225家,共流转土地1.2万余亩。如瓦寨镇调洞春晖专业合作社流转调洞、柑子院、石家坝3个坝区1200亩土地发展蔬菜产业。(姚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