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2023年三穗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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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1062598 成文日期 2022-04-19
文号 发布时间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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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2023年三穗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属各站股、中心、大队:

现将《2022- 2023年三穗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2年4月15日



2022- 2023年三穗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持续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2023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2022-2023年黔东南州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农通〔2022〕26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有效激励原始创新,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法律法规宣传,针对县区域内无申请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情况,重点核查进入辖区内销售的各类农作物品种,主要农作物品种核查覆盖率100%、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核查覆盖率50以上;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完成率达到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法规制度宣传: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醒全县种子经营者务必守法经营,强化保护和维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业发展中心

2.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综合运用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发展中心

(二)严格品种市场管理

开展农作物种子销售备案。依法依规开展主要农作物和非主要农作物种子销售备案工作,做到应备必备,先备后销,严把种子市场准入关县农业发展中心

(三)加强种子和种畜禽监管

3.加强制种基地监管。以种子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为重点,严查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制种基地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违法行为。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探索实施种子质量认证制度,引导制种企业和制种基地提升种子质量水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业发展中心

4.严格种子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方面,在春秋两季用种关键时期,开展种子市场检,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档案、经营备案、三无种子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种子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网络销售平台、网络经营商户进行约谈、整治。畜禽种业方面,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含过期、超范围)、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纳入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统一管理;组织开展种畜禽质量监督抽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县农业发展中心

5.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全面落实种子法、畜牧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严格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确保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县农业发展中心

(四)严格种业执法

6.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一般案件由属地主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由州级直接查办或组织查办,查处结果及时公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建立"执法直通车",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联动等机制,研究推动建立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加强跨区域种业执法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8.提升种业监管执法能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规学习培训,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能力水平。积极探索品种权保护执法的方式方法,加快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侵权评判规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县农业发展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要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方案制定具体方案,并于2022年4月20日前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开。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考核、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的重要依据。县人民政府将适时派出督导检查组,组织开展制种基地、种子市场、种业企业、种畜禽场等监督检查。

(二)完善工作机制。局属各股站(大队、中心)及时按照本方案,要求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简易种业纠纷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纠纷就地化解。建立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和犯罪等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

(三)建强人才队伍。积极充实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加强执法装备条件建设,强化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培训,确保队伍稳定、能力提升。鼓励企业加强法务团队和能力建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共同营造种业良好法治环境。

(四)认真宣传总结。积极开展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及时填报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相关信息,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县农业农村局12月1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含附件1、附件2和典型案例1个)书面报送州农业农村局农推站、州农业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