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3230603 | 成文日期 | 2021-10-09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1-10-09 |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 名称 | 关于规范举办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的通知 | ||
关于规范举办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民宗局:
黔东南州民族传统节日资源丰富,形式多样,作为民族文化的传承载体,对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提升乡村文化软实力,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有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发挥民族传统节日的功能和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文化自信理念,充分挖掘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赋予新的时代内容,创新新的呈现载体,采用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民族传统节日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成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重要渠道,增强乡村文化软实力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各民族平等。正确处理民族传统节日之间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坚持各民族平等,尊重差异性,寻求共同性,坚决反对民族歧视行为,形成民族团结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坚持适度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民族传统节日的独特性,既不大包大揽,也不放任不管。按照举办主体、活动规模、活动内容、参与人数等因素采取分级分类分层管理措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保民族传统节日在一个安全可控的范围内举行。
(三)坚持继承与创新。秉持客观、科学的态度,保留民族传统节日精华,去除糟粕,通过与现代科学技术相融合的方式让民族传统节日焕发出更强大的生命力,实现进一步的发展,使民族传统节日与当代精神文明相适应、与现代物质文明相协调。
(四)坚持谁举办谁负责。举办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的主体部门是第一责任单位,全面负责节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等工作,对活动举办做好周密的部署,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机制、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将工作措施细化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一)保持节俭办节作风。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在保证活动正常举办的前提下能省则省,节约非必要开支,坚持节日活动重质不重量,活动内容重实不重虚,活动形式重简不重繁。
做好活动报备与指导。凡举办民族传统活动的单位需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备,上级主管部门按照规模大小、人数多少的要素酌情向举办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指导,规模较小的节日活动可适当派出,规模较大的必须派出,节日活动中存在的铺张浪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等不良现象应给予指出并纠正。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通过参与民族传统节日活动促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节日活动中增进民族感情、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良好的社会秩序是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圆满举办的前提,举办单位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节日活动的举行,避免不稳定因素,做好防控工作,协作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好社会秩序稳定大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要重视民族传统节日的意义,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严守民族团结的工作底线,对重大节日做好联席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重大节日活动,发挥社会参与办节优势,打造知名品牌,扩大影响力,形成高质高效有影响力的民族传统节日。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民族传统节日的重要意义,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民族团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设立基金等形式参与举办民族传统节日,推进民族传统节日传承发展,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
(三)建设人才队伍。注重民族传统节日传承人的培养,加强对民族民间人才的专业培训,做好人才储备,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按照新时代理念要求对节日的内容、形式、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标准规范,保障民族传统节日的有序发展。
黔东南民宗委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