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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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三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负责人:黄前东

办公室电话: 0855- 4522612

办公地址:贵州省三穗县行政中心人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邮政编码:556500

内设股室: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机构:三穗县民族宗教工作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宗教中国化核心,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参与拟定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协调少数民族科技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组织指导民族宗教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

(8)参与有关部门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9)研究提出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政策建议,参与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形象在县内的建设;协调推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融合;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参与处理涉及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乡镇(街道)履行管理职能;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爱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12)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职责调整。将县民宗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局机关。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15)职能转变。结合部门职责,做好乡村振兴、和美村寨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放。

4.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

(1)内设机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4522612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党政日常工作事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所属事业单位机构:三穗县民族宗教工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55-4522612

主要职责业务范围:协助局机关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民族语言文字、民贸民品、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双语等工作;承担民族宗教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民族宗教事务有关服务保障性工作;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