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州、县关于全面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我县学生防溺水工作管理,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成立三穗县教育系统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科局,有关同志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和推进。
二、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防溺水“六个一”专题活动。各学校要紧紧围绕防溺水“六不准”( 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擅自下水施救)内容,扎实开展好“六个一”活动。一是在学校门口、操场等明显位置悬挂一幅防溺水警示标语。二是组织上好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利用班会课、校园广播、微信家长群、QQ 家长群、校讯通等载体,有计划地、系统地、反复地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用典型案例向学生深入解析,向学生传授以“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防溺水知识,教会学生避险、自护、自救、求救常识,增强学生防溺水意识;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并立即寻求帮助;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学校防溺水教育进行指导。三是指导每位学生制作一张防溺水安全随身提示卡。各校可利用班会课指导学生把防溺水提示、知识和要求制作成一张提示卡片,随身携带,时刻提醒防溺水安全。四是开辟一块防溺水宣传专栏。各学校要利用黑板报等开辟一块防溺水宣传专栏,多方位、多渠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五是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防溺水公开信。各学校要按照县教科局“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内容和格式,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防溺水公开信。六是要定期通过手机短信、校讯通、网络、QQ 群、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家校联系,向学生家长宣传典型事例和防溺水知识,告知家长履行好对孩子的监护职责,提醒家长加强学生的看护和教育。
2.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约束。加强学生中午休息和上学放学的安全管理,特别是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对违反规定私自下河洗澡的学生要加强纪律教育和批评引导。对屡教不改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加强教育监管。
3.加强学校门卫工作管理。学校安保人员对外出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外出原因,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并做好登记,要求学生按时回归。
4.加强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河流、山塘、水库等涉水地段的巡查,在危险地段要设置警示牌或警示标语,有效防范溺水事件的发生。
5.恶劣天气防范工作。遇到恶劣天气,要将学生滞留到学校,直到恶劣天气解除;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要求家长到校接送;由教师护送学生到达安全地带;不能放任自流,引发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构建学生防溺水部门联防的工作机制
各学校要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领导,配合水利、公安、乡镇 (街道) 、村 (居)委会等各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学生防溺水工作职责,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形成学生防溺水工作社校联防的工作合力。
(二)规范学生校外溺水事故报告和处置
在校学生发生校外溺水事故后,学校要及时了解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情况,并按照《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切实增强学校、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严格防溺水工作的督查和责任追究。
(三)严格防溺水工作的督查和责任追究
县教科局将开展防溺水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对学校防溺水“六不准”教育和家长告知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防溺水工作组织领导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日常管理不善、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学生防溺水意识不强、学生溺水事故处置不当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