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4210078 | 成文日期 | 2022-12-02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2-12-02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工作综合督导机制的通知 |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办、股、中心:
为加强对学校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督查指导,确保全县教育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教育工作综合督导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张美锋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德县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科局党组成员、正科级督学
尹长琼 县教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龙正东 县教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翔 县教科局副局长
成 员:县人民政府督学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导办公室,龙义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汇总各督导小组信息,形成督导通报;设责任追究组,吴德县同志任组长,负责对综合督导中发现的“不负责、不落实、不担当、不懂规矩”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提出处理建议;设九个督学责任区(见附件),负责对学校工作开展督查、指导和督办等。
二、督导内容
(一)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二)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管理。
(三)教学常规管理。
(四)德育与素质教育。
(五)校园安全教育管理。
(六)控辍保学、教育资助等教育保障工作。
(七)其他重点工作
三、督导实施
(一)督导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督导小组自行确定。
(二)督导方式
实行分组分片巡回督导、暗查。
(三)督导准备
每月5日前,由各分管领导向综合督导办公室申报拟督导内容,综合督导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督导内容;督导内容确定后,综合督导办公室将其反馈到相应股室,各股室向综合督导办公室提供督导表(含整改清单),明确督导要点及要求,综合督导办公室汇总后发各督导小组;中旬,根据督导需要,召开培训会,对督导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督导要求
1.每次督导,县直属中小学、乡镇中心小学、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其余学校督导面达三分之一。
2.每次督导均要建立问题清单,反馈至被督导单位,并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交由下一轮次督导小组督导整改落实情况。
3.每次督导均要撰写督导报告,并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综合评定优、良、中、差四个等次,于次月2日前交综合督导办公室汇总,报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通报。
4.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督导中存在重大问题或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学校,由县教科局党组对其负责人(或班子)进行约谈;对涉及违纪违规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结果运用
综合督导结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督导分值年度占比另行确定),每次督导结果按等次计分(优秀计9.5分,良好计8分,合格计5分,差计0分),全年督导累计得分按比例计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
凡在督导中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被全县通报批评的,一人次扣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分值1分,并分别扣除个人年度绩效工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被诫勉谈话的,一人次扣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分值2分,并分别扣除个人年度绩效工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情节严重的,依据《三穗县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由县教科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