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3458978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2-09-15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三穗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5+x”提质行动工作方案 |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市场监管局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通知》(黔教发〔202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推行“5+x”供餐模式,制定科学、营养、均衡的配餐食谱,努力从“吃得饱”向“吃得营养”转变,进而改善农村少年儿童营养健康状况,全面提升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5+x”供餐模式
根据学生营养健康需要,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x”供餐模式,即在政府提供的每生每天5元膳食补助为主的基础上,学生家庭适当交纳一点费用,提高供餐质量和标准。
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小学生营养午餐按6元的标准开餐,即国家每生每天补助5元,学生家庭自筹1元;确定初中学生营养午餐按照6.5元标准开餐,即国家每生每天补助5元,学生家庭自筹1.5元。每学期按100天计算,小学生家庭每学期需缴纳100元,初中学生家庭每学期需缴纳150元。
三、执行时间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x”供餐模式。
四、资金管理
国家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学生家庭自筹“x”部分资金由学校统一收取,统一核算,县财政统一支出。学校做到按月结算,按学期清算,建立资金使用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资金使用阳光透明,保障“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
五、工作措施
(一)制定科学、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对照国家《学生餐营养指南》和《中小学学生餐良好操作规范》要求,根据学生营养健康需要,结合我县学生饮食习惯、学生年龄段、食材供给等实际情况,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按义务教育学生年龄段制定小学、初中各不少于16套带量食谱(春、夏、秋、冬季食谱各4套)供学校选择使用,或者每周分别制作初中1套、小学2套(寄宿制学校1套、非寄宿制学校1套)食谱供学校使用。食谱重点考虑学生健康成长需求,每餐至少“三菜一汤”,尽量做到食物多样化,每天食材种类达到12种以上(每周25种以上),多种新鲜蔬菜和肉类充足供应,大豆及其制品和畜禽鱼肉轮流交替供应。保障天天有鸡蛋和水果,每周至少提供3次符合国家标准的学生饮用牛奶。寄宿制学校要统筹科学安排好寄宿生早晚餐,保障寄宿学生每天营养健康需求,让学生吃出营养吃出健康,切实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通过科学制定食谱,从源头上保证学生从“吃得饱”向“吃得营养、科学、均衡”转变。
(二)严格落实食材采购“四统”(统招、统购、统配、统送)制度。按照“确保质量、降低成本、就近取材、品种多样”的原则,全面推行“净菜配送”模式。由营养餐配送公司统一采购、统一农药含量检测、统一加工制作(挑拣、清洗等)统一计量分装后通过冷链车将食材配送到学校食堂,学校验收并进行熟食加工后供应给学生食用。在运行期间,实施“合同式”管理制,配餐公司各个操作环节接受教育、市监等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三)定期召开食材配送价格商谈会。为切实减少采购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保障食材质量,努力使“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由教育、发改等部门为主导,建立市场监管和配送企业、学校、家长等各方面参与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价格稳控机制,确保学生吃上“等值优质”食品。县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季节变换、食材品类特点和当地市场变化等因素,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农贸市场及超市对配送到学校的食材进行询价,并组织召开食材配送价格商谈会,议定各类食材的配送价格,切实控制食材采购成本。价格动态调整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公示公开,实现食材采购质优价廉。
(四)落实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和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账核算”和“依法依规、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跟踪问效”的原则。对营养餐配送公司配送的食品食材,学校按照统一入库、分类统计的原则建立台账,并实行一周一公示,一月一结算,按学期清算,及时支付学生营养餐采购货款,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杜绝挤占、挪用、违规等现象。同时,加强学校食堂升级改造,定期维护食堂设施设备,满足正常供餐需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各学校要充分掌握和理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要求,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宣传,改变部分地方、学校和家长将营养午餐理解为“免费午餐”的片面认识,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x”提质行动工作的实施,进而改善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二)完善监督委员会制度。学校要邀请教师代表、社会有识之士、家长、学生代表组建膳食监督委员会,膳食监督委员会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学生食堂试餐和开展供餐质量监督工作,并通过召开会议、发布通告等形式,向学生家长通报学校供餐质量和膳食监督情况,并适时征询改进提高供餐质量的意见建议。设专兼职膳食质量安全监督员,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生供餐质量和安全监督。
(三)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加强对价格调整、供餐质量、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监管,保障家长知情权和监督权,使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实施。坚持实行采购价格公开制度,每一次价格确定或调整变动,要通过QQ、微信、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明确专人将每周食谱、每天饭菜图片、采购品种、采购数量、采购价格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在学校食堂公示公开,定期推送给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抓食品质量提升。校长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随时掌握食堂管理、设施设备、食堂卫生、食品储存、加工、饭菜质量等情况,严格把食品入库、储存、出库、加工、陪餐、留样、消毒等关口,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对学校供餐实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要督促配送企业每天对配送食材开展自查自检,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配送企业开展定期查验和不定期抽检,保证食材安全,将米粉、豆腐、蛋糕、面包等保质期短、易变质的食品和半成品生产企业(作坊)全面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确保学生吃得安全、放心。
(五)建立食材供应准入退出机制。配送企业不得以方便管理、便于配送为由,小学和初中不作区别,全县使用一套单一食谱,不得以采购困难等理由重复配送单一食材。特殊原因采购困难的食材,配送企业须征得教育部门和学校同意后,再进行同质替换。如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擅自降低供餐质量标准或随意变更食谱的配送企业将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学校食材供应和供餐。
(六)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落实相关责任,形成提质行动工作合力,加强对各学校指导与督促,确保提质行动取得实效。教育部门会同市场监管、财政部门加强对学校、食材配送企业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卫生健康部门(县疾控中心)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监测纳入重点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共同制定分年龄(年级)阶段的科学供餐食谱,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营养需要;市场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学生餐食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和定点加工企业(作坊),同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和监管;发展改革部门及时定期向教育部门提供当地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数据,为食材采购提供价格参考,建立健全食材价格稳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