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我县道路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连日来,三穗县交通运输局联合滚马乡人民政府、滚马乡派出所对白崇至德明公路K4+900至K5+400米路段内违规设置的减速带进行清除,消除了安全隐患。
此前,三穗县交通运输局在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白崇至德明公路K4+900至K5+400米路段内,存在当地村民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采用钢筋混凝土设置的减速带17条,造成了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滚马乡人民政府对当事人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于3月5日对该路段违规设置的所有减速带进行清除,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与公路法律法规宣传,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免于处罚。
减速带的清除,有力保障了该路段的良好交通环境,下一步,三穗县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县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为我县广大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出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