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809143 | 成文日期 | 2025-06-11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5-06-11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三穗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
为切实做好我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确保汛期期间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的防汛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
局属各单位、中心、股室要充分履行职责,按照已明确的防汛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和谐防汛。确保全系统人员安全、道路畅通、交通建设任务安全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工作原则
汛期防汛抢险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以人为本”和“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水路运输、码头、公路桥梁、在建工程中所发生的水毁、洪涝、塌方、泥石流等灾害事故,协助配合上级防汛指挥部做好防汛应急工作。
四、汛期安全监管重点
(一)县、乡道公路地质不良路段;
(二)县、乡公路桥涵;
(三)县交通建设在建项目;
(四)县通航区域。
五、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欧孝均(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耿传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光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卫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绍湖(局党组成员、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欧 迪(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各股站室负责人
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张光烈同志兼任主任、陶绍湖同志兼任副主任,龙燕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信息收集上报。电话:4522162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全面掌握天气变化等情况,及时通报汛期道路畅通和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组织制定和实施系统内的防汛工作;调配应急人员开展防汛抢险救援工作;组织车辆、船舶抢运防汛物资和人员;汇总、上报防汛救灾信息;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其他指令任务。
(二)道路运输防汛组
组 长:耿传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欧 迪(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输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组织防汛抢险救援运输车辆、物资及人员开展行业内防汛应急工作;跟踪了解汛期洪灾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洪灾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交通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负责道路运输救灾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指导、协助受灾单位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三)水上交通防汛组
组 长:耿传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欧 迪(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组织抢险救援船舶、物资及人员开展抗洪抢险工作;加强汛期恶劣气象条件下水路运输、码头的安全监管,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运输船舶安全操作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及时将大雨、大风、大雾等情况通知各水运单位和码头;督促水上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装卸作业处理,必要时停运;负责水上交通救灾情况的收集、报送工作;指导、协助受灾的水上运输企业、码头恢复生产。
(四)公路桥梁及在建工程项目防汛组
组 长:张光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陶绍湖(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养护中心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人员、车辆做好公路桥梁防汛应急工作,灾前做好抢险物资的采购、储备,发生灾害时组织抢修损毁公路、桥梁,清理路障,恢复公路畅通;加强全县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坍方、滑坡严重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发现堵路断交、塌方、路面垮塌等情况,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封道情况;及时掌握全县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并将辖区内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大汛期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制定工作应急预案,特别是汛期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物、简易宿舍等的安全管理,严格防范因汛期洪灾致人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无法保证安全的工地应暂停施工;确因工期、质量因素需要施工的,应督促加强安全防范;负责公路、桥梁救灾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后勤协调保障、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杨卫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局办公室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办公室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救灾物资储备以及车辆、人员的调配;负责做好防汛期间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弘扬防汛抢险救灾精神。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信息收集。防汛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单位任何人员一旦掌握水灾害情况,有责任向本单位或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预防和救援处置工作及时有效。
(二)预警行动。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上级指令或险情报告后,立即向局防汛领导小组报告,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防汛应急程序,在交通运输系统内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防汛前期预防准备工作。要求各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信息畅通。
五、应急响应
水旱灾害严重程度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I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应急程序由上级政府或部门启动,当上级启动应急程序后,交通局配合执行相应救援处置工作;Ⅳ级(一般)应急程序启动由交通局启动,当启动应急后应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示精神,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位,研究部署防汛救灾工作。二是各工作组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作配合,全力做好运力调度、防汛物资和人员的抢运、车船及有关设备设施、路桥、渡口抢修以及安全保卫、后勤补给、资料收集、统计和上报等工作。三是调动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灾后复产工作,尽可能减少水灾害造成的损失。协助受灾单位做好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保持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人员保障
防汛期间,交通全体干部职工都是应急工作成员,在本单位的组织领导下纳入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履行本单位防汛相关工作职责。
(二)应急经费保障
每年安排防汛应急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开展防汛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防汛应急救援工作高效开展。
(三)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
按照上级防汛指挥部要求,认真落实防汛物资、人员、车辆、船舶配备和保养工作。如在防汛过程中常备运力和设备不足时,及时协调增加。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始终绷紧防汛、抢险救灾这根弦,狠抓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拉得出,打得响。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名册。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及时向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务必做到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扎实有效,指挥保障有力,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督查工作。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汛期各项信息的上传下达;局运输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参加救灾物资、人员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审查,确保救灾运输车辆性能良好;建设发展中心、养护中心要加强汛期辖区内道路、桥梁、涵洞以及安保设施的排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执法大队要做好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重点督促乡镇做好汛期自用船舶的安全监管,防止违规违章现象的发生,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三)严格责任追究。凡执行防汛应急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不及时,贻误时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