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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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三穗县公安局

负 责 人:张全通

办公电话:0855-4522367

办公地址:贵州省三穗县八弓镇新陆大道公安局新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邮政编码:556500

内设股室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起草重要文件;综合协调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业务;督促局机关重大事项落实;拟订局机关内部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公安系统的统计工作;开展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研究,研判分析形势并提出防控风险和打击犯罪的对策建议;开展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和公安队伍建设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需求计划;拟订县公安局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公安装备、被装配备方案;承担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编制和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负责公安机关警用武器装备、器材物资的配备、仓储和调运工作;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经费管理和各项财政法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后勤保障、公车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

(二)政工室:承担局机关及全县公安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干部人事、教育训练、宣传文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等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的干部监督管理、机构编制、工资抚恤、综合考核、警衔办理等工作;配合做好外派执法合作警务人员选派工作;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训练工作;负责从优待警工作,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制度;负责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涉警舆情监测与应对、新闻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情报指挥中心(县反恐怖指挥中心、警卫工作大队): 掌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和综合处理各类敌情社情动态、突发事件、案件等情报信息;协助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协调参与警务活动及重要警务工作指挥调度; 负责实战指挥平台和综合情报信息平台的工作;规范管理全县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有关工作;协调全县范围内铁路部门开展联勤联动工作;承担县反恐怖指挥中心的工作;组织实施警卫工作。 

(四)法制与督察审计大队(信访办公室):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受理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承担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拟订与公安工作有关的政策措施;负责案件的审核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普法工作;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工作;按照县公安局的授权和指派,办理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有关案件;承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五)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掌握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拟订工作对策;负责对国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全县活动的管理工作;掌握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动态,并进行分析研判,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负责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处置工作;负责政治安全保卫工作社会化、职业化建设;协助开展反邪教宣传及警示教育工作;综合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掌握恐怖活动的特点和动向,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恐怖犯罪活动;推动反恐怖斗争的群众性基础防范和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反恐怖工作预案,确定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负责、 协调反恐应急准备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六)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旅游警务大队): 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依法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负责维稳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依法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负责并组织指导对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指导公共交通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旅游警务工作;依法承办和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停留拘留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和事件,配合处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和事件;做好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七)特巡警大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参与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承担重点要害部位值守及人员密集场所日常巡逻防控工作:参与处置暴力恐怖、暴力性犯罪事件;按规定承担全县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县无人机治安管控工作;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承担上级交办的特定任务。 

(八)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拟订刑事技术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推广应用,为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公安司法鉴定工作;负责打击涉黑涉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工作;牵头协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工作;负责警犬技术工作;掌握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九)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侦办工作。 

(十)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贯彻执行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政策和技术规范,拟订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政策;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以及互联网技术侦察等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和网络可信身份管理工作;承担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工作;贯彻执行科技强警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安科技立项、科研开发、成果管理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研究、开发公安专用装备,贯彻执行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实施技术监督;负责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承担公安信息网络运行保障和局机关电话、图像、会议等技术保障工作;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十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 按规定权限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负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工作;参与辖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负责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和州公安局指定管辖的刑事、行政案件侦办工作;参与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负责并指导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禁毒大队: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开展禁毒情报分析研判,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等工作;依法开展吸毒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