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按照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为脱贫人口每人整治1亩优质良田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黔东南国土资发﹝2016﹞17号和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关于积极申报2016年度土地整治项目的通知》黔东南国土资通﹝2016﹞21号文件要求。
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结合当地正在发展现代农业的实际着想,认为该项目实施能够实现社会效率、生态效率与经济效率的统一、项目立项条件较好,对关注“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一定的示范与带动作用。因此,我镇于2016年6月向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上报了立项申报材料。为此,我镇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调查,综合分析研究,拟定条件较好,交通便利,投资较少、见效快的雪洞镇桃元村一带的耕地作为申报州级土地整理项目。
拟定的三穗县雪洞镇桃元村大元精准扶贫土地整治项目总面积为1681亩,建设规模为1483亩,项目估算总投资385.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州级投资,项目建设期限计划12个月。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产生种养殖类经济效益44.22万元。同时,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也能够充分体现,项目建设是可行的。现特请示县人民政府将该区域的原有耕地进行土地整理。
现特呈《三穗县雪洞镇桃元村大元精准扶贫土地整治项目建议书》。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立项。
妥否,望批复!
三穗县雪洞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