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之家”运行机制的通知》(黔府办发〔2024〕18号)及《黔东南州“企业之家”优化提升工作方案》(黔东南府办函〔2025〕18号)及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企业之家”建设运行实际,制定本方案。
1.统一线下服务平台。以“企业之家”为线下涉企服务“总入口”,将分散在部门的涉企服务平台整合至“企业之家”,建立健全广泛收集、统一汇聚、集中研判、分类转办、跟办催办、复查复核、失职追责的闭环体系,集中受理企业从设立至注销全生命周期的政策咨询、困难求助、联合服务、问题协调、投诉举报等。(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县直各涉企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2.规范线上服务平台。以“贵州政务服务网‘企业之家’平台”作为涉企服务线上平台“总门户”,将企业通过“企业之家”线上平台、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民营企业省长直通车”等平台以及商协会、企业直接向涉企服务部门、政务服务特约监督员、政务服务中心、线下“企业之家”等渠道反映的诉求统一汇聚至“贵州政务服务网‘企业之家’平台”,实现企业诉求“一网受理、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县直各涉企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二)拓展“企业之家”服务内涵。以“企业之家”为平台,打造政府、社会、市场三侧协同和集成赋能的服务专区,构建多元参与、资源富集的涉企服务机制和集成赋能的产业服务体系。
4.设置“人才服务专区”。由县人社局、团县委牵头,依托“企业之家”联合打造“人才(青年)服务专区”,安排人员进驻专区,并为企业人才提供人才政策咨询、资源对接、就业创业辅导及住房保障、小孩入学等手续办理配套服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团县委;责任单位:县直各涉企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5.设置“金融服务专区”。由县财政局牵头于6月底前依托“企业之家”设置“金融服务专区”,联合金融服务机构组织选派专业人员进驻轮值,为企业提供融资对接服务(包括:银行机构对接、保险机构对接、金融纠纷调解对接、金融顾问服务等)、金融企业联审(包括:投资类企业风险核查、地方金融组织事项变更初审、金融政策咨询)等服务。(牵头单位:县财政局、三穗金融监管支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涉企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6.设置“法治服务窗口”。由县司法局牵头,依托“企业之家”打造“法治服务专区”并协调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安排人员进驻专区轮值,为企业提供涉企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律师事务所和司法鉴定机构信息查询、法治体检、公证服务、司法鉴定、调解服务咨询等服务。(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涉企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7.设置“中介服务专区”。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工商联等部门牵头,依托“企业之家”联合打造“中介服务专区”,并组织鉴定、审计、财税、评估、检测、检验、认证等涉及工程项目、专业检测鉴定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专区轮值,开展“联合中介”服务,推行“联合中介+专师负责”为企业提供项目建设管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监理、交竣工检测等中介服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县直各涉企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8.深化“两中心”建设。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三穗分局、县水务局等部门选派涉及工程项目审批人员进驻“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和“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两中心”),按照“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将项目审批权限和“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规范授予进驻负责人,并依托“两中心”常态化开展工程项目帮办代办、联合审批、联合踏勘、联合验收服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三穗分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涉企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三)强化服务队伍建设。通过“部门派驻+首席代表+进驻轮值”方式,打造一支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团队。
9.成立“企业之家”联合服务组。成立由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商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之家”联合服务组,零工市场工作员作为服务窗口人员,实行集中式办公,集中开展企业需求研判,提出转办意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等,负责对企业需求办理情况跟办催办、复查复核、成效研判,推动“企业之家”实质化运行。(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商联、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涉企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10.明确专区管家和服务专员。由各服务专区牵头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服务意识强的优秀年轻同志到“企业之家”专区工作,履行专区管家职责,负责梳理产业相关的政策、要素、资源等信息,编制“服务宝典”和事务协调。由各进驻轮值部门选派人员会同第三方服务机构组成服务专员,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业务辅导、帮办代办。所有派驻人员派驻期间由联合服务组统一调剂安排,按照《三穗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三穗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运行及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政务发〔2024〕3号)开展管理、考核、评定,对不符合派驻条件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派驻人员退回派出单位并进行重新选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县直各涉企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四)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贵州省“企业之家”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之家”运行管理制度,推动“企业之家”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11.建立诉求办理质效评价制度。“企业之家”联合服务组每月对各涉企服务部门诉求收集、诉求办理、办理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督办、通报,根据回访、复查复核情况,对涉企服务部门工作成效进行研判,将企业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纳入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对重要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报请县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县直各涉企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涉企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上来,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合力推动我县“企业之家”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行,不断拓展“企业之家”服务内涵,切实解决企业困难,助力企业发展。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真正选派优秀年轻同志到“企业之家”工作,县“企业之家”联合服务组要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交县政府研究解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要在工作推进中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充分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三)做好宣传工作。县融媒体中心要主动联合各部门,及时梳理总结“企业之家”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通过多渠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企业之家”在全县企业中的知晓度与信任度,持续提升我县“企业之家”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来源:三穗县人民政府网
一审/编辑:段志钰
二审:罗文娥
三审:刘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