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1月16日印发了《三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穗府办发〔2023〕37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定》制定程序说明
为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满足社会需要,规范零售户经营行为,保障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管理服务质量,优化零售点布局,促进烟草零售业良性发展,推动我县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县烟草局从2023年4月份开始对全县烟草市场进行调研,对原合理布局办法进行评估,拟定《三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召开听证会,选集到意见建议3条,采用2条,《规定》通过部门法规部门审核,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葛银副县长组织各部门召开专题会,杨波县长组织召开常务会,县烟草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及司法部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二、《规定》主要内容说明
《规定》共五章27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六条。主要规定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原则性条款。
第二章“合理容量测算及单元格划分”,共三条。主要包括合理容量测算依据及数据来源,各单元格按划分说明。
第三章“合理布局的模式和标准”,共5条。主要包括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模式、布局标准等内容。
第四章“布局规划及办理的公开”,共二条。主要包括办理公示载体及时间。
第五章“附则”,共十条。主要包括对《规定》中的专业术语解释描述。
三、《规定》涉法内容说明
该《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未保发〔202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四、《规定》评估情况说明
该《规定》已完成向部门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并提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文书已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