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各部门的权责清单都不同程度存在法律法规变动调整、职责权限转移、权力实施主体变动等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编制了《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模板(2019年版)》。为确保权责清单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依据全省统一的权责清单模板,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上级政府取消调整事项情况,台烈政府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三穗县台烈政府权责清单(2020年版)》(乡镇行政权力117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35项,公共服务50项。)调整的行政权责清单经镇政府研究通过并确认,现将新调整的《三穗县台烈镇府权责清单(2020年版)》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涉及权力事项增减、名称变更、依据调整、流程优化等调整事项,各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调整完善部门网站公开信息和政务服务网实施清单要素,加快推进政府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