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烈镇土地闲置有关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23-03-01 16:59 字体:[]

县人民政府:

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镇“关于土地闲置有关情况”梳理汇报如下:

一、当前土地闲置的总体情况

据初步调查,当前我镇土地闲置面积约为880亩,其中:寨头村土地闲置面积约为185亩,绞颇村土地闲置面积约为87亩,屏树土地闲置面积约为73亩,颇洞村土地闲置面积约为100亩,果介村土地闲置面积约为120亩,台烈村土地闲置面积约为95亩,魁计村土地闲置面积约为80亩,小台烈村土地闲置面积约为94亩,石坪村土地闲置面积约为46亩。

二、土地闲置的主要原因、盘活闲置土地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主要原因。

1、耕地闲置。传统农业粗放耕种模式经济效益低,劳动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劳动力短缺,农田基础设施差,土地耕种困难;部分土地零星、分散、偏远、瘠薄等管理不便,形成土地闲置。

2、国家建设项目遗留土地闲置。政府有关部门缺乏科学研判,盲目开发与建设遗留大部分土地无法耕种导致土地闲置。

3、农村宅基地闲置。受交通便利条件、建房成本、公共基础设施等因素制约,农民选择性将老宅基地遗弃闲置。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

1、农民耕种意愿不强。一是农业收入在农民家庭收入的占比在逐渐下降大部分年轻劳动力不愿再一年到头“面朝黄土背朝天”从事农耕,他们更倾向于外出务工,稍微干几天就能把地里一年的收成挣回。二是农村劳动力外流,土地只能留给老人和留守妇女耕种,由于二者的体力、精力有限,收成如何主要取决于气象条件等因素。产量如何、售价如何也不再是农民家庭考虑的重点,“土地没有闲置”就是他们心里的底线,每年产的粮食够家用即可,土地这一生养农民的脐带正逐渐被边缘。三是种地“得不偿失”,化肥、农药、种子、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成本日益上涨,粮食价钱年年几乎“纹丝不动”,造成农民不愿耕种。

2、国家工程遗留土地利用不足。随着政府的开发与建设,破坏了土地原有的水系及耕作层,而大部分国家工程承接单位又没有履行复垦义务,造成临时用地、弃土场等遗留土地根本无法耕种和养殖被迫闲置。

3、规划编制实用性不强。规划编制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考察不合理等多方面原因,使得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落后于实际目标。大部分规划工作只停留在保护生态、保护耕地的层面上,没有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照搬省县的标准化编制,造成规划编制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不高。

4、土地政策制约。部分闲置土地征收至今没有取得审批手续,存在无报无批、报而未批、批而未供等情形,现当下实行最严的土地保护政策,想盘活土地却与政策矛盾造成土地闲置。

三、期盼诉求和意见建议

(一)增加农业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政府要发挥农业投入的主导作用,通过加大投入来引导和促进社会多渠道投资农业。要加大农业的科技投入,大力发展科技农业,不断提高科技成果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加强土地连片治理,加大对农田坡改梯、薄变厚、小变大改造力度,建设高产稳产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兴修农田水利,扩大有效灌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农业生产的现代物质装备,增强粮食生产抗灾害的能力,使农民对种粮投入有信心。

(二)调整结构,优化产业。大力引导农民更新观念,提高素质,改变传统的种植模式和粗放的生产经营模式。要以市场为导向,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商品率,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大力推广免耕等节劳技术,逐步推广小型农业机械,降低农民劳动强度,以适应当前老人农业和妇女农业劳动力结构现状,减少土地闲置。

(三)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正确处理好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探索多样化的流转形式,积极引导农民采取转包、托管、租赁、代耕代种等方式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户集中,并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对种粮大户和种田能手给予扶持,促进耕地流转,从而避免土地闲置。

(四)完善粮食补贴政策,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要提高耕地力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建立补贴标准与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之间的联动机制,补贴标准要考虑农资和人力成本上涨因素。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种田的后顾之忧,提高种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全面排查国家工程遗留土地,授权鼓励盘活土地资源。全面摸排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用地、政府征地,对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符合土地闲置的项目,列出用地清单,逐宗进行核实,并按时段、分类提出拟处置方案县级主管部门下放一定处置权限和颁布实施一系列奖励机制,鼓励乡镇进行招商引资、挂牌出让等形式盘活土地

(六)科学编制规划,提高操作实用性。依据相关规划编制规程结合乡镇实际,做实做细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进行科学研判和调研问声于民,问政于民,优化土地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单位名称:台烈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武明,联系电话:15286335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