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烈镇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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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1745600 成文日期 2021-06-22
文号 发布时间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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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台烈镇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结合台烈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坚持人民群众安全为工作导向,抓实抓严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体系,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提高全镇因食品安全发生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同责领导机制,镇政府成立以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村、镇属单位、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村分别明确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全村日常食品安全工作。

三、工作原则

按照“乡镇政府属地监管,相关业务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定期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的工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开展全镇食品安全工作。

四、工作安排和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

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镇属各单位、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向辖区内经营食品单位和个人发放食品安全知识材料,有条件的村利用赶集,组织人员发放宣传资料。镇属单位在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的同时,要扎实开展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卫生院、中学、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职能性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通过各种丰富的宣传渠道,全面推动人人懂食品安全、预防意识深入人心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抓好监管领域,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的监管。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经营食品单位个人、流动食品摊点、小食品店和学校周围小摊贩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信息员要加大对群体聚集性聚餐、各种节日举办活动的监管力度,各班子成员在统筹做好自己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兼顾做实食品安全工作。在深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要把好农产品质量产地准出关和市场准入关,严格控制好农产品源头无污染,严格落实区域监管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方位保障好我镇食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单位联动,加大食品整治力度

镇食安办统筹协调与镇属单位、各村、站股室的联动,按照“分类监管,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定期对全镇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的整治工作,同时加强与县市监局、卫健、教育等部门沟通交流,寻求业务上的工作指导。整治过程中,一是对证照不全的单位和个人促其尽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对“无证无照”单位和个人,通过督促引导,要求其获得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三是对拒不申领证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取缔,切实加大对无证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四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食品准入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等协议准入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切实提高上市食品质量。

()加强单位分工协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村、镇属单位、站股室要通力合作,发挥职能单位作用,把握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的趋势和规律,增强防控食品中毒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造成的疑视食品中毒事件,要迅速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彻查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坚持问题为导向,迅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要认真履职尽责,时刻加强监控,要密切掌握相关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处置得力,救治科学,避免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各村、镇单位、站股室负责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务必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密切关注信息,随时掌握动态,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确保应急处置实效。若因报告不及时、处置不迅速、医疗救治不力等导致事件危害扩大,造成严重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