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344649 | 成文日期 | 2023-09-28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3-09-28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穗县“企业 之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三穗经济开发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穗县“企业之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8月4日
三穗县“企业之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创建“企业之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放管服组办发〔2023〕1号)、《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创建“企业之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三穗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务高效、商务便捷、服务优质总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政府服务资源富集、直面企业群众,贵州政务服务网一网覆盖、协同联动的优势,建立跨区域、无差别、全闭环的服务机制,突出“家”的服务理念,从需求侧着手,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五个通办”,更深层次推动“一网一窗通办”,进一步强化政企互动,通过整合联动涉企服务机构资源,围绕全生命周期、全要素保障、全经营链条,创建集“企业商务服务”“企业诉求接处”“惠企政策兑现”等功能于一体的“企业之家”,推动涉企服务资源更集中、渠道更顺畅、服务更高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创业软实力。
二、工作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以企业需求作为改革创新出发点,围绕企业办事便利化、项目落地实效化、经营活动多元化,突出改革精准性。
坚持资源整合。以“整合涉企服务资源”的理念,整合各类涉企服务资源,构建整体推进、协同联动、服务集中的涉企服务平台。
坚持集约节约。坚持因地制宜、资源共享、效益最大的原则,以小切口撬动大改革,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持续优化拓展政务大厅功能,进一步丰富政务服务和政企互动内涵。
坚持务实高效。以企业获得感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统筹谋划、分类施策、持续优化的工作思路,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企业真正受益。
三、工作任务
(一)搭建涉企“一站式”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县政务服务大厅空间,打造“企业之家”,为企业提供惠企政策兑现、批前辅导、企业定制、企业洽谈、信用查询、法务咨询、投诉举报、拿地即开工受理等服务及涉企活动。整合联动县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等承担服务企业职能职责的涉企服务平台资源进驻“企业之家”,为企业提供全经营链条、全要素保障、全生命周期集中和集成服务,做到人进、事进、网进。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对企业诉求接处、服务企业全过程等进行业务流转,保留原有服务渠道的职能部门要实时将业务数据录入至贵州政务服务网“企业之家”服务平台中,全程管控,实现“进一张网、到一个窗、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投促局、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管局等县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
(二)规范涉企服务清单。县直相关部门要聚焦服务企业,围绕企业设立、初创、投产、转型、注销等全生命周期,土地、劳动、资本、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保障,生产建设、市场开拓、经验管理、扩产增效等全经营链条编制涉企服务清单。按照企业需求问题处理类和开展涉企活动类梳理涉企服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对企业提供的信息资源、优化审批、惠企政策、协调服务、诉求解决等服务,不限于政务服务机构开展的涉企服务,也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则制定、通知文件以及部门职能职责等。企业需求问题处理类主要包括咨询类、企业定制类、联合服务类、问题协调类、批前指导类、投诉举报类等;开展涉企活动类主要包括企业开放日、企业座谈会、政策宣讲、推介会、招聘会等。涉企服务清单统一报县政务服务中心汇总后公布实施(参考附件2格式),实行动态管理,原则各涉企服务部门每月依托“企业之家”开展相关活动1次以上。(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
(三)组建企业服务团队。组建“企业之家服务管家”“涉企服务专员”两支队伍,统一纳入涉企服务数据库管理,确保“企业之家”规范高效运行和业务联动办理。由县投促、政务服务等部门各选派1名涉企服务人员组成“企业之家服务管家”,具体负责“企业之家”线上线下需求受理、研判、转派、协调、督办、答复、办结反馈、评价、归档等工作,对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开展定制化服务,并负责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联合验收、企业定制等牵头工作,同时,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明确1名区域总管,负责“企业之家”日常运行管理。由各涉企服务部门分别明确1名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包括进驻部门首席代表)组成“涉企服务专员”,主要负责处理由“企业之家服务管家”转派的线上线下涉及本部门需求工单的办理办结、解释、部门内部协调、配合其他部门联办处置等工作,同时,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涉企服务事项的统筹办理。(牵头单位:县投促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各涉企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
(四)建立服务机制、规范服务流程。将三穗县12345热线延伸至“企业之家”,打造“5×8小时”线上线下统一集中企业需求受理平台。建立健全“企业之家”联席会议机制、运行和重大问题处置机制、成效评估和监测机制。服务运行专班办公室组织涉企服务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创建过程中或企业反馈的重大难点需求进行协调处理,对“企业之家”运行情况进行检测、评估,保障“企业之家”工单规范登记、转派、评价等服务流程,形成闭环服务体系(见附件3)。(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
(五)全面推进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联合验收服务。制定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联合验收服务规程,本着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在项目立项规划许可阶段和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涉及两家及以上部门的将相关事项纳入并联审批;将规划条件审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事项纳入联合验收。可向“企业之家”发起申请,由企业之家服务专员统一登记,确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踏勘、审批、验收,并及时将结果反馈“企业之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
(六)推动“企业之家”向园区延伸。加强三穗经济开发区和政务服务中心协同联动,将“企业之家”功能向经济开发区延伸。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开发区企业需求进行登记受理,联动“企业之家”及时转派、督办、反馈。(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穗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8月30日)
(七)精准服务市场主体,推动惠企政策落地。按照“谁制定、谁梳理、谁解读、谁更新”的原则,各部门强化政策解读和政策优化,推动更多惠企政策从“申报类”向“免申即享类”转变,归集惠企政策在贵州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发布,切实扩大政策受众面。同时,采取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对惠企政策和企业属性进行精准匹配,通过线上线下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惠企政策按照企业属性精准推送,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切实提升惠企政策企业知晓率。实施政策兑现部门和财政部门“双承诺”制度,做到惠企政策“发布即兑现”,切实提升惠企政策兑现能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八)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在“企业之家”开设人才服务驿站,将人才服务事项整合统一集中受理。依托三穗就业微信公众号、线下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等,多渠道发布企业招聘和个人求职信息。为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特殊群体等提供招聘求职平台。聚焦政府部门人才需求,公安、医保、人社、公积金、教育等相关部门负责为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户籍、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教育等方面“一条龙”服务。同时,在“企业之家”组织开展人才招聘专场,拓宽招聘求职渠道,降低企业招聘成本。(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九)推进政企多元化互动。县投资促进部门要将“企业之家”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定期为企业提供投资政策咨询、招商引资项目代办、营商环境问题调处等服务。县工商联依托“企业之家”,开展商会轮值、企业座谈、办事体验、主题宣讲、专题培训等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涉企服务。(牵头单位:县投促局、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执行)
(十)提供企业法务服务。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法律专业人员作为“企业之家”法律顾问,定时或预约提供涉企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治体检宣传,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经营的能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常态化执行)
(十一)提供线上线下企业产品展示服务。发挥政务大厅政府部门资源富集、直面企业群众的优势,在“企业之家”设置线下企业展示区,为企业产品促销、企业文化宣传提供展示服务。探索将园区电商办企业产品宣传、产品促销的线上直播推广模式纳入“企业之家”运行,为全县优质农产品、开发区企业产品提供线上展示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穗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县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
(十二)提供企业档案线上线下存取服务。线上,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企业之家”专区,完善企业数字空间,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服务。线下,在企业之家设置企业档案存取区,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档案存取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信和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
(十三)拓展金融服务渠道。金融机构将“企业之家”作为发展支持资金、行业扶持贴息贷款等申报入口,开展上市辅导等服务,为企业提供信贷融资、金融业务、扶持政策等“一站式”咨询服务。探索将各银行网点作为“企业之家”服务功能延伸,收集反馈企业需求,为企业办理涉企自助办事项。(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三穗县支行;责任单位:各商业银行、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十四)聚焦主导产业开展定制化服务。聚焦优势轻纺、新型建材、特色食品等主导产业,不断拓展农家乐、民宿酒店、新能源材料、白酒、民族民间工艺、大数据电子信息等N个特色产业,围绕产业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牵头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促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执行)
(十五)持续深化“五个通办”。以“五个通办”为总抓手,在“一窗通办‘2+2’模式”基础上,推动“小一窗”向“大一窗”逐步过渡,实现进一个窗口办所有事。推行“云坐席”服务模式,政务中心进驻人员、窗口人员注册为“云坐席”,引导辅助企业网上办事。强化部门对涉企电子证照的应用,推进更多涉企事项“一证通办”。依托省外商会、“跨省通办”窗口,广泛收集涉企服务需求,利用现有“跨省通办”工作架构,为在三穗县投资兴业的省外企业和三穗在省外发展的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利用现有“全省通办”工作架构,推动涉企服务需求跨区域、跨层级无差别受理。(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执行)
(十六)鼓励创新服务企业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大胆创新、试点先行,推出更多涉企服务举措,推进更多的涉企服务资源汇聚到“企业之家”,不断丰富和完善“企业之家”服务内容和内涵,把“企业之家”打造成为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创业的一流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企业之家”运行服务专班(见附件1),统筹三穗县“企业之家”建设和运行各项工作,确保“企业之家”规范高效运行。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要以企业需求为目标,按照协同联动、各尽其责、强化监管的原则,加大工作联动协调,信息共享,杜绝出现推诿扯皮情况发生,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部门要提高“企业之家”宣传影响力,通过政府官方网站、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媒介,采取动画、短视频、图解等平民化、案例化的表述方式,全面宣传推广“企业之家”,切实提升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涉企服务部门要对涉企服务人员队伍加强业务指导和过程监督,督促规范涉企服务工单的受理、流转、反馈等流程环节以及平台操作应用,严格把控服务质量。县督查督办部门要对各涉企服务部门人进、事进、网进情况以及服务成效进行日常监督,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开展考核评价。将“企业之家”成效度纳入对各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包括企业诉求有效办理量、企业诉求有效办理率。
附件:1.三穗县“企业之家”运行服务专班
2.三穗县“企业之家”涉企服务事项目录(参考模板)
3.三穗县“企业之家”运行服务工作机制
附件1
三穗县“企业之家”运行服务专班
为统筹“企业之家”建设和运行各项工作,确保“企业之家”规范高效运行,特成立“企业之家”运行服务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登利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潘仁海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唐 侃 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潘儒学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欧清山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秀富 县委编办副主任
杨 燎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玉敏 县公安局副局长
尹长琼 县教科局副局长
杨胜华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秀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耿传开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华东 县水务局副局长
吴芝贵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国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崔小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龙义杰 县工信和商务局副局长
杨永文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林侦伦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欧秀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光烈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李佑林 县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姚元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全大明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聂绥坤 县林业局副局长
姜庭琼 县民政局副局长
甘木仙 县民宗局副局长
周天禄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田 婕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杨瑞明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吴西银 县工商联副主席
袁庄景 三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业服务局局长
田达宇 县国有资本运营中心主任
欧修祥 州生态环境局三穗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黄增飞 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商国锐 国家税务总局三穗县税务局副局长
吴富品 中国人民银行三穗县支行副行长
彭俊峰 县气象局副局长
唐洪平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黄昌祥 县烟草局副局长
伍绍财 县残联副理事长
夏长根 三穗供电局副总经理
邹荣培 县润穗水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运行服务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唐侃同志兼任,潘彩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三穗县“企业之家”涉企服务事项目录 (第一批,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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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三穗县“企业之家”运行服务工作机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创建“企业之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放管服组办发〔2023〕1号)精神,按照政务高效、商务便捷、服务优质总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政府服务资源富集、直面企业群众,贵州政务服务网一网覆盖、协同联动的优势,建立跨区域、无差别、全闭环的服务机制,突出“家”的服务理念,从需求侧着手,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五个通办”,更深层次推动“一网一窗通办”,进一步强化政企互动,通过整合联动涉企服务机构资源,围绕全生命周期、全要素保障、全经营链条,创建集“企业商务服务”“企业诉求接处”“惠企政策兑现”等功能于一体的“企业之家”,推动涉企服务资源更集中、渠道更顺畅、服务更高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创业软实力。
第二章 规范涉企服务事项
第二条 聚焦服务企业,围绕企业设立、初创、投产、转型、注销等全生命周期,土地、劳动、资本、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保障,生产建设、市场开拓、经验管理、扩产增效等全经营链条编制涉企服务清单。按照企业需求问题处理类和开展涉企活动类梳理涉企服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对企业提供的信息资源、优化审批、惠企政策、协调服务、诉求解决等服务,不限于政务服务机构开展的涉企服务,也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则制定、通知文件以及部门职能职责等。
(一)企业需求问题处理类:主要包括咨询类、企业定制类、联合服务类、问题协调类、批前指导类、投诉举报类等。
(二)开展涉企活动类:主要包括企业开放日、企业座谈会、政策宣讲、推介会、招聘会等。
第三条 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涉企服务事项报县政务服务中心汇总后公布实施,实施动态管理。
第三章 组建企业服务团队
第四条 组建“企业之家服务管家”“涉企服务专员”两支队伍,统一纳入涉企服务队伍数据库管理,确保“企业之家”规范高效运行和业务联动办理。
(一)“企业之家服务管家”。由县投促、政务服务等部门选派涉企服务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企业之家”线上线下需求受理、研判、转派、协调、督办、答复、办结反馈、评价、归档等工作,对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开展定制化服务,并负责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联合验收、企业定制等牵头工作。
“企业之家服务管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
2.思想政治好,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强;能够熟练操作电脑,标准流利使用普通话。
3.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5岁;身体健康,形象良好。
(二)涉企服务专员,由各涉企服务部门分别明确1名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涉企服务专员,主要负责处理由企业之家服务管家转派的线上线下涉及本部门工单的办理办结、解释、部门内部协调、配合其他部门联办处置等工作。各涉企服务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涉企服务事项的统筹办理。
“涉企服务专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
2.思想政治好,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强。
3.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涉企服务工作经验。
第五条 由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需求,明确1-2名区域总管,负责“企业之家”日常运行管理。
第六条 “企业之家服务管家”由运行服务专班办公室统一管理,考核。同时将涉企服务专员需求工单办理质效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
第四章 规范服务流程
第七条 提出申请。坚持“合法高效”“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等原则,申请人根据《三穗县涉企服务事项目录》,在“企业之家”提出业务需求申请。
第八条 登记受理。“企业之家服务管家”收到申请人需求后,通过贵州服务网“企业之家”平台对企业服务需求进行登记,并对企业信息、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由区域总管对企业的需求进行初步判断,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属于县级处置事项的转有关部门办理。跨层级、跨部门的复杂性事项第一时间提交运行服务专班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部门。
第九条 需求分类。由区域总管对企业需求进行研判,按照咨询类、企业定制类、联合服务类、问题协调类、批前指导类、投诉举报等七大类对企业需求进行分类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
(一)咨询类:企业对涉企服务部门相关政策信息、融资服务、生存发展等方面的咨询。
(二)企业定制类:根据企业需求,专门为单个企业量身定制的服务,包含两个及以上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帮办代办。
(三)联合服务类: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等服务。
(四)问题协调类:在企业设立、初创、投产、转型、注销等全生命周期,土地、劳动、资本、技术、数据等全生产要素保障,生产建设、市场开拓、经营管理、扩产增效等全经营链条范围内,企业提出的非常规问题需求,需要由涉企服务人员组织一个及以上部门协调,必要时需要跨区域、跨层级协调的情况。
(五)批前指导类:企业在正式提交政务服务申请前,或者在申请过程中不符合要求,根据企业需求,围绕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具备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等开展上门辅导、现场辅导,帮助企业快速达到审批要求的情况。
(六)投诉举报类。企业在投资创业、生产经营、发展壮大等过程中遇到的部门乱收费、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乱检查,涉企服务部门或工作人员慵、懒、散、浮、推诿行为的投诉情况。
(七)涉企活动类。依托“企业之家”部门涉企服务资源,开展的各类涉企活动。如企业开放日、企业座谈会、政策宣讲、推介会、招聘会等。
第十条 梳理分办。坚持事权分开的原则,按照涉企事项权属和部门职能进行分办。
(一)需要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和信访等渠道处理的事项转交工商联协调处置;
(二)营商环境投诉需转交投促部门处置;
(三)涉及工业、农业、外贸、生态、旅游、大数据等类别企业需求转交相关行业涉企服务部门人员;
(四)涉及政务服务领域批前指导、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问题协调等企业需求转交部门首席代表;
(五)涉及政务服务企业定制、审批规范、服务效能、证照办理问题调处等企业诉求转交政务服务中心或区域总管;
(六)除上述事项外的诉求事项经企业同意后,登记形成12345工单通过协同推送至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 需求协办。涉企服务专员根据需求情况,可通过系统选择协办单位,若需求涉及跨区域的,可选择协办区域,若需求涉及跨层级调处的,可在系统中逐级上报。
第十二条 办结反馈。涉企服务专员对企业需求进行处理,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企业之家”服务平台将办理结果提交区域总管审核,由区域总管统一反馈企业。
(一)咨询类:2个工作日。
(二)企业定制类:5个工作日。
(三)联合服务类:10个工作日,由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联合验收。
(四)问题协调类:10个工作日,在办结时限截止前无法办结的,可在办理时限截止前1个工作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五)批前指导类:10个工作日,责任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上门为企业提供批前辅导,并将批前指导情况反馈至区域总管。
(六)投诉举报类:10个工作日,在办结时限截止前无法办结的,可在办理时限截止前1个工作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跟踪督办。对超期办结、多次重办后企业仍不满意、推诿扯皮、因履职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等工单,由运行服务专班办公室开展电话督办、系统督办、书面督办、专项督办。经督办效果仍不好的,报送运行服务专班办进行专项督办。对情况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现有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的,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第十四条 回访评价。对已经办结的企业需求,由区域总管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对涉企服务人员办理情况进行了解。按照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次,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办理结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运行服务专班办公室要对企业反馈的意见进行实时梳理,找出服务中不足及存在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信息共享。各涉企部门要聚焦服务清单,及时梳理服务清单,编制服务指南等信息,并推送至“企业之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涉企服务事项高效联动办理。
第十六条 靠前服务。各涉企服务部门要通过电话访谈、走访企业、专题调研等形式了解企业开办、生产经营、审批服务等需求,研判企业困难,为企业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提供全流程、全环节、全事项的事前辅导服务。
第十七条 惠企政策推送。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行业类别、企业类型、企业规模、主营方向等要素建立企业库,对减、免、降、缓、返、补等各方面惠企政策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由“企业之家”向企业推送。在政策调整1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之家”,并对变化后的政策做好培训,确保服务人员知晓政策变化情况。
第五章 规范企业诉求处理
第十八条 企业诉求收集渠道。
(一)贵州政务服务网。
(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三)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咨询、投诉窗口,“办不成事”窗口,“企业之家”服务专员,企业诉求二维码。
(四)“企业之家”宣传活动、专题座谈会、企业走访。
(五)企业网格化走访。
(六)其他企业诉求收集渠道。
第十九条 企业诉求接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企业诉求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办理、及时转办、限时办结、跟踪反馈的原则。
(二)企业诉求按照属地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及时、联动、按程序解决问题与疏导化解矛盾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诉求处理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分级办理、主动接受监督、维护诉求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十条 诉求受理范围。
(一)受理事项
1.围绕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设立、初创、投产、转型、注销等全生命周期,土地、劳动、资本、技术、数据等全生产要素保障,生产建设、市场开拓、经营管理、扩产增效等全经营链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涉及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乱检查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的反映和投诉。
3.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各类政策落实过程中打折扣、不兑现、不落实或提出不合理要求等需要协调解决的政策执行问题。
4.企业对企业服务部门或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存在的慵、懒、散、浮、推等行为的投诉、批评和意见。
5.对企业服务部门涉企政策制定、执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及对企业服务部门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方面的咨询。
6.与企业相关且属企业服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诉求。
企业诉求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具有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
(二)不予受理事项
1.属于党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军队、武警职责范围的事项。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3.正在办理或已办理完毕,诉求企业无新情况、新理由提出的同一事项。
4.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诉求内容的事项。
5.其他规定不予受理的事项。
不在受理范围的诉求事项,应告知企业不予受理的原因及依据,并引导企业向相关部门反映。
第五章 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由“企业之家”运行服务专班办公室组织涉企服务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必要时可以采取电话会商、函件会商、网络信息会商等形式实施。
第二十二条 联席会议包括研究解决涉及跨部门、跨层级的并联审批、容缺预审、联合竣工验收、联合会审、互为前置等复杂、疑难问题,服务对象反映的热点问题;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及改革需各部门共同推进的问题,以及其他确需会商解决的问题等。
第二十三条 联席会议实行三级会商制。一级会商,一般性问题由“企业之家服务管家”会同 “涉企服务专员”组织协商解决;二级会商,涉及重大、重要事项,由“企业之家”运行服务专班办公室组织部门分管领导会商解决;三级会商,涉及特别重大事项,由“企业之家”运行服务专班办公室提请专班会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 基本程序。
(一)提出议题。“企业之家”运行服务专班办公室根据所收集需要问题,确定议题,通知相关部门,做好议题准备工作。
(二)确定形式。“企业之家”运行服务专班办公室根据会商议题需要解决的重要程度和难度,确定会商层级,做好准备工作。需要“企业之家”运行服务专班参加的会商议题要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同时提供会商议题的相关资料进行审定。
(三)召开会议。会议议程一般按照“提出议题—征求部门意见—民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程序进行。明确的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出席,不得无故缺席。缺席的部门按照缺席默认制执行。
(四)形成结果。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纪要,作为落实的依据,并做好上报、下发和立卷备案工作。
(五)落实结果。有关的单位要按照会议结果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属于缺席默认的事项,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结果。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应该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对需研究处理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对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要立即布置、抓紧办理、尽快完成,并及时向“企业之家”运行服务专班办公室反馈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 落实责任。由“企业之家”运行服务专班办公室监督责任落实,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职责不清、效率低下等问题造成工作被动,形成负面清单提交专班审议,按照有关程序移交问题线索。
第六章 成效评估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由“企业之家”运行服务专班办公室对“企业之家”运行情况进行按月监测,年底评估。
第二十八条 将“企业之家”成效度纳入对各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包括企业诉求有效办理量、企业诉求有效办理率。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前起实施,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