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款场乡集中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社会和谐进步,2月以来,三穗县款场乡组织全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会议集中学。利用每周一夜学课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人大代表等人员系统地分段学习《条例》,将《条例》从出台的背景开始,一直到第五章“法律责任”的第五十二条的知识进行了划分,又班子领导轮番带头组织学习对应内容。发布学习《条例的通知》,各乡属单位、各村、民营企业及合作社,纷纷会议集中学习,并每周按时间节点上传图片和视频。目前各村、乡属单位、部门已累计集中学习55次。
二是线下宣传推广学。联合县文明办、县供电局和乡派出所等部门,结合我乡赶集日和侗乡民俗活动节日,发放宣传手册并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服务队,通过村民广场会院坝会等方式,通俗直白、绘声绘色地向广大人民群众讲述《条例》内容和事例,引导和发动群众改革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文明新风。目前已经开展广场会议院坝会议宣讲12次,785人次。
三是线上推广巩固学。将会议集中学习、宣传宣讲学习的图片制作成图文并茂的新闻稿通过款场乡“北侗款场人”官方公众号、微信工作群、联户长群、家族群、村民文娱活动群发送,号召广大干部群众二次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促进文明行为倡导新风尚!目前公众号发布一篇,推送200余人次,微信群转发3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