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
资金管理及使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款场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成立目的
为我乡教育事业能够长足发展,在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助下,由款场乡人民政府牵头,款场乡中心小学、各村“两委”负责同志发起,成立了三穗县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其目的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募集教育关爱联合,用于支持和鼓励我乡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奖励激励在全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老师。
(二)关爱联合的来源
1、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赠资金50万元。
2、各商会组织、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乡贤、致富带头人、社会成功人士及款场乡广大人民群众捐赠。
3、政府资助。
4、以上捐赠资金产生的利息。
(三)关爱联合的保管
三穗县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所属资金由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理事会专账管理,开设对公账号,接受学校、村两委、政府、社会各界监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进行公开。
二、资金使用原则
(一)资助对象
1、当年度在款场乡小学参加小学升初中考试,总分成绩排名在全县前50名的款场籍考生。
2、当年度通过中考,总分成绩排名在全县前100名的款场籍考生。
3、当年度通过高考,录取本科院校并就读的款场籍考生。
4、当年度考取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款场籍考生。
5、当年度通过中考、高考考起学校并就读,品学兼优且家庭特别困难的款场籍考生。
6、当年度被国家、省、州评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以下简称“三名工程”)或被国家、省、州、县评为骨干教师的教职工。
7、全乡各小学、幼儿园急需的教育教学器材或设备。
(二)资助范围
1、款场乡户籍(包含原款场籍易地移民搬迁、水库移民搬迁至三穗的)学生。
2、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必须通过村两委审核后,再通过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理事会核实认可。
3、原户籍为款场乡,但户口现已经迁出款场乡,其家庭成员历年有向关爱联合会捐款记录的学生。
4、随父母外出读书生活,户口不在本村的学生,需通过村两委审核后,再通过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理事会核实认可。
5、涉及奖励的教职工仅限在款场乡辖区学校任职的教职工。
6、每生只能就高享受1次资助。
(三)资助方式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每年8月中旬前由申请人向各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各村村委会交由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理事会审核,审核通过后,8月底前统一由对公账号汇款至申请人本人账号。
2、获得国家、省、州、县、乡表彰或表扬的老师,每年8月底前将获得表彰印证材料提交至款场乡中心小学,由款场乡中心校交由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理事会审核,9月初将奖励金发放完成。
3、当年度所教学科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成绩排前三名的教师,每年8月底前将成绩印证材料提交至款场乡中心小学,由款场乡中心校交由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理事会审核,9月初将奖励金发放完成。
4、学校急需采购的教育教学器材或设备,由款场乡中心小学向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理事会提交申请,由理事会审核后发放资金。
(四)发放标准
1、小升初类:当年度在款场乡小学参加小学升初中考试,总分排名在全县排前50名的款场籍考生。(前10名1000元,11-30名500元,31-50名200元)。
2、中考类:当年度参加中考,总分排名在全县中考考生排前100名的款场籍考生。(前10名1000元,11-50名500元,51-100名200元)。
3、高考类:当年度参加国家统招统考,录取本科院校并就读的款场籍考生。
(1)录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的每生奖励20000元;
(2)录取985大学的每生奖励10000元;
(3)录取211大学的每生奖励5000元;
(4)录取普通一本大学的每生奖励2000元;
(5)录取二本大学的每生奖励1000元;
(6)保送生、预科生按录取大学的等级得到相应的录取批次标准奖进行奖励;
(7)大学一本、二本及体育艺术类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批次为准。
4、硕博类
(1)考取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款场籍考生,每生奖励3000元;
(2)考取国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款场籍考生,每生奖励4000元。
5、家庭困难类
(1)当年度通过中考,考起高中、中职且经村“两委”、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理事会认定为家庭困难学生的的资助1500元。
(2)当年度通过高考,考起大专、高职院校并就读且经村“两委”、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理事会认定为家庭困难学生的的资助2000元。
(3)家庭条件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其资助金额可由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理事会核实后研究决定。
6、教职工类
获被评为国家级“三名工程”教职工奖励5000元,被评为省级“三名工程”教职工奖励3000元,被评为州级“三名工程”教职工奖励3000元;被评为国家级骨干教师奖励5000元,被评为省级骨干教师奖励3000元,被评为州级骨干教师奖励2000元,被评为县级骨干教师奖励1000元,以本人获得最高级别表彰或表扬为准,不得重复享受奖励。每学年班上学生个人总成绩排名全县前10的奖励班级教师3000元。
7、采购设备设施类
学校急需采购的教育教学器材或设备,由款场乡中心小学向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理事会提交申请,每年申请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五)联系人
款场乡人民政府 邹 勇 13708555955
款场乡中心小学 田宏坤 15985537586
款场乡等溪小学 杨胜金 13765513867
款场乡款场村 王 铭 13595540218
款场乡等溪村 万台信 18798587496
款场乡良地村 田嘉庄 13378552188
款场乡兴隆村 瞿仕泽 13885586001
款场乡龙脚村 王道辅 18230712370
此联系人名单分别为款场乡人民政府分管教育领导、小学校长、各村支部书记,如有人员变动,以最新任职人员为联系人。
三、责任和义务
(一)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
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每年召开成员大会,大会拥有选举和罢免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理事会成员的权力,并对募捐的资金和资助对象负责。
(二)三穗县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理事会
负责联合会日常经营和管理,财务监管和资金使用,资助对象情况核实,并对三穗县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负责。
三穗县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财务管理接受款场乡人民政府、款场乡纪委的监督,资金使用只能用于本方案中规定的用途,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如有未尽事宜,其修订由三穗县款场乡教育关爱联合会理事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