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弓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字体:
索引号 000014349/2021-3930679 成文日期 2022-02-22
文号 发布时间 2022-02-22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八弓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穗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穗县河 (湖)长制2021年度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穗河长办发[2021]24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省、州、县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总体思路,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不断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美丽河湖、健康河湖,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乡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河长制”实施工作由八弓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推进,成立“河长制”办公室(简称镇河长办),镇党委委员、姚雪梅同志任乡河长办主任、镇水务工作员姚帅负责日常工作,镇河长办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等工作。“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各村、乡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评分细则由乡河长办另行制定。

(二)河长设置和职责

1.河长设置。按照河道性质划分,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乡级河道总河长,实行“一对一”结对管理,对联系挂钩的河道治理负总责;由镇分管水务领导担任副总河长,负责乡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的召集及河道治理的具体事宜。沿河村为责任主体,村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辖区内河道的河(段)长,做好河道整治工作。河长名单要通过、村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2.河长职责。乡级总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挂钩联系河道的 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 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由副总河长具体实施。河道流经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协助河长做好河道整治工作,各联系部门要协助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

(三)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领导

为了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 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洪斌(镇党委书记)

黄廷芳(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秀桥(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再萍(镇党委副书记)

袁仁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杨卫兰(镇党委委员、组织员)

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姚雪梅(镇党委委员)

周承武(镇党委委员)

伍大金(镇派出所所长)

员: 杨秀珍(镇党政办负责人)

唐立伟(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邹永林(镇国土资源和和规划建设环保中心主任)

斌(镇财政所所长)

帅(镇交管站工作人员)

黄长云(镇安监站负责人)

吴昌平(蜜蜂村党支部书记)

龙荣能(亚茶村党支部书记)

王秀彬(新美村党支部书记)

姜金红(新寨村党支部书记)

杨天金(贵坪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镇农服中心办公室,姚雪梅兼办公主室主任, 姚帅同志负责日常工作,专门承担河长制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负责上传下达、统筹协调、调查研究、组织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乡有关部门职责

镇河长办:负责“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纪委: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实施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有关工作的 落实。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依法予以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派出所:负责加强涉河、涉水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 物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 理;负责指导、监督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和河道洁水养鱼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农村卫生改厕。

财政所:负责水环境专项资金的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 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

国土与规划建设环保中心:负责指导、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 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污水处理厂、排水设施建设 等相关工作,配合制定河道环境、绿化考核标准,沿河“两违”整治工作。

安监站:负责河道区域内的安全整治工作。

各行政村:负责所在河流区域内的管理、政策落实等一切事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所在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要加强与各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把每条 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有关站股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 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 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 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

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

”。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

“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

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

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

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

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

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段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 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河长办要加强牵头协调主要职能 部门联合制订河长管理考核细则,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镇主 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镇河长办每季 度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各村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联系村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