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495088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1-09-01 |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 名称 | 八弓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八大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 ||
为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依照县委、县政府《三穗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八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依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对城区责任区进行整治,同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热潮,提升全镇人居环境质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2023年文明城市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一城二区”为中心,以乡镇(街道)为主责,以网格化管理为主体,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带动全县群众积极参与,从2021年8月16日至2022年5月31日,大干280天,开展“八大攻坚行动”,实现人居环境大提升。通过深入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长效运转机制,不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亮化绿化美化水平,实现社会文明大进步、人民素质大提升、城乡面貌大改变的总体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八弓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八大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洪斌 镇党委书记
何祖斌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杨秀桥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杨再萍 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袁仁义 镇党委委员、镇人武部长、副镇长
杨卫兰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张 强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承武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姚雪梅 镇党委委员
成 员: 伍大金 县公安局八弓镇派出所所长
王芳梅 镇卫生院院长
王运槐 镇中心校校长
各股、站、室主要负责同志
各村第一书记、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杨再萍、杨卫兰、周承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孙陶丽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综合整治组、督查督导组3个工作组,明确人员和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杨再萍
副组长:杨卫兰
成 员:镇党政后勤集团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制定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八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上报下传及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整治期间各工作组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写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成效总结;负责整治期间的会务、文字材料及日常办公管理事务,负责统筹全镇“大宣传”相关工作。
(二)综合整治组
组 长:周承武
副组长:袁仁义 姚雪梅
成 员:姚元洪 唐文钰 姜锡武 李文成 龙保祥
工作职责:负责组建工作队伍,配合牵头部门对县城区网格开展相应整治工作,统筹全镇乱搭乱建、乱栽乱种、乱排乱放、乱停乱摆、乱围乱盖、乱占乱造等现象重点、难点进行联合整治。
(三)督查督导组
组 长:张 强
成 员:由镇党政办、镇纪委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工作推进情况督察,拟写督查通报,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上级通报我镇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监督整改,对严重不履职的进行追责问责。
四、整治内容
(一)开展“大宣传”行动
按照要求配合牵头单位在责任区域内开展“大宣传”行动;挖掘全镇民族特色文化,重点对竹编工艺文化进行发掘,结合打造界牌美丽乡村示范点为契机,将竹编工艺与美丽乡村示范点深度融合设计。按照“开展大宣传,营造大氛围,取得大实效”的要求,在全镇和县级划分责任区开展大宣传活动,利用大喇叭、图片横幅、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效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梳理良好村庄形象,辐射带动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大力营造强大的整治声势和社会氛围,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牵头领导:杨卫兰)
(二)开展“大清扫”行动
按照要求配合牵头单位在责任区域内开展“大清扫”行动,对镇村两级办公楼、公共区域、公共厕所、村卫生室等场所进行大清扫;对辖区国道路线、河道沟渠、农村公路沿线、村寨、住户房前屋后进行清扫,对道路两旁草木进行修缮;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力度,定时定点清理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城乡卫生、干净、整洁、有序。(牵头领导:张强)
(三)开展“大清除”行动
按照要求配合牵头单位在责任区域内开展“大清除”行动;对新寨村城乡结合部临街各路段、河道、酒店、商超等乱搭乱建的钢架棚、木棚、晴雨蓬及其他违章搭建物进行清除;对农村公路沿线的非法广告全面清除,对占道经营摊点,破损灯箱广告牌、标识标牌、破损门头等基础设施进行清除; 对各种线路乱拉乱挂、垃圾乱堆乱倒、墙壁广告乱贴乱画、商户私立招牌广告等突出问题进行清除;对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沟塘、河道等进行清除,组织动员村民开展房前屋后、村寨沟渠进行大清除。(牵头领导:袁仁义)
(四)开展“大整治”行动
按照要求配合牵头单位在责任区域内开展“大整治”行动;对全镇违规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整治;对未经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住宅小区内影响恶劣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未经审批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整治;对辖区房屋建筑立面、桥梁、市政设施路牌广告、电杆立柱等处所和设施上的“牛皮癣”小广告进行整治;对建筑工地强化“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管理。(牵头领导:周承武)
(五)开展“大安全”行动
按照要求配合牵头单位在责任区域内开展“大整治”行动;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安全行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城乡交通秩序行动;整治车辆非法载人,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整治无证驾驶、酒驾、毒驾、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载问题;整治县乡道路、村道重点区域交通混乱的问题。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管控措施不力、违规作业、不文明安全施工开展安全检查行动;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开展烟囱楼整治;排查居民住宅楼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排除消防安全隐患。配合开展城乡食品安全整治、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造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领导:周承武)
(六)开展“大规范”行动
按照要求配合牵头单位在责任区域内开展“大规范”行动;建立清扫清理工作制度,全面规范村寨、农村公路、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秩序;规范建筑工地卫生行为,配合开展划行规市工作,规范辖区流动摊贩管理;对公路沿线广告等规范设计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卫生标准规范,切实让农村环境照规范开展。(牵头领导:张强)
(七)开展“大美化”行动
按照要求配合牵头单位在责任区域内开展“大美化”行动;强化对国道旁绿化管理,对新寨村公路沿线路灯量化进行排查,对各村寨路灯不亮进行大排查,统一上报县级处理。充分利用“三穗鸭、三穗竹编、稻穗”等标志性元素,打造富有“三穗特色”的村寨公共景观。(牵头领导:姚雪梅)
(八)开展“大成效”行动
通过整治行动,不断改善农村村寨面貌、优化美化环境,提升群众综合素质,实现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公共安全大提升。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全面提高村民主动意识,积极投入到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中,持之以恒巩固好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牵头领导:杨卫兰)
五、具体工作步骤
(一)实行网格划片管理
依照行政村区域规划,以村和县委分配责任区为单位,实行片区网格化管理,按照党委班子包村,帮扶单位配合,村第一书记、书记、主任负责,村“两委”成员包组工作模式,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共同开展好整治工作。
(二)制定任务清单
依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镇大整治任务清单,按清单要求推进全镇工作。村级可参照清单拟定本村的任务,切实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三)依照计划开展整治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30日)。按照“八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镇村两级召开宣传动员会,发放倡议书,宣传到村(社区)到户。通过多种形式,对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强化宣传栏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积极支持、参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1日—2022年5月31 日)
(1)2021年9月30日成“大清扫”行动;
(2)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大清除”行动;
(3)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完成“大整治”、“大规范”行动
(4)2022年2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大美化”行动。
(5)“大安全”行动持续开展,其中以中秋、国庆、春节等节日为开展重点,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整治中以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打击、严肃查处,限时处理;对各种线路乱拉乱挂、垃圾乱堆乱倒、门前乱围乱盖、墙壁广告乱贴乱画等突出问题为整治重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1日—长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宣传教育与严管处罚相结合,充分利用专项整治与综合整治、部门联动与全民参与的联合政治措施,抓好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高整治成果,推动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密切配合,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全力做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影响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二)细化整治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各村要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按照“定岗、定人、定责”的原则,将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人员,按照分片管理原则开展巡查、整治、监督等工作,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管理,巩固治理成效。各村、各单位要以开展本次县城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宣传教育、带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带头开展居住环境、办公楼、村寨美化等工作,积极参与环境整治行动,争做文明市民,树立良好形象。
(四)强化督查力度,加强考核工作。督查督导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上级督查反馈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我镇工作有序开展,对工作拖沓、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并按照《三穗县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