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我县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小餐饮登记证予以注销的公告
(2026第1期)
根据《贵州省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三穗县螺味一绝螺蛳粉店等72家食品经营单位(详见附件)小餐饮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我局将按规定予以注销,未缴回的《小餐饮登记证》作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855-2170502)。逾期无异议的,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注销,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将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




